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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維權律師唐吉田劉巍被威脅吊銷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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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著名維權律師唐吉田、劉巍因為一名法輪功信仰者出庭辯護而被北京市司法局給予吊銷律師執業證處罰,北京司法局決定於明天4月22日上午9點30分在北京司法局內進行聽證宣告。唐吉田和劉巍是今年4月12日收到北京市司法局《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聽證權利告知書》。此處罰案件針對的是2009年4月27日的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刑事案件庭審,審判長為李旭東,被告人為楊明,罪名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辯護人為北京舜和律師事務所的劉巍和北京安彙律師事務所的唐吉田,處罰內容為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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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田和劉巍已經寫信提出申訴,並指出北京市司法局認為他們“擾亂法庭秩序,干擾訴訟活動正常進行,情節嚴重”,沒有法律依據,北京市司法局做出的“擬給予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決定也顯然是事實不清、法律依據不足。

唐吉田律師今天接受本台專訪,首先介紹去年4月27日瀘州法院審理情況。唐吉田認為瀘州市中級法院根本未依照《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的規定程序》進行庭審,當天法庭內外的秩序非常混亂,審判員遲遲不進入法庭,審判長對法庭內旁 聽人員錄像的行為不予以制止,而且審判長十餘次阻斷辯護人的發言,以至辯護人無法正常辯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受到嚴重的侵犯。

當天被告人楊明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案的第二審在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9時30分整,旁聽人員近五六 十人坐在旁聽席上,由於座位有限,門外亦有幾十人隔着窗戶旁聽。唐吉田與另一名律師劉巍受楊明的母親委託擔任辯護律師,並準時就坐辯護席準備開庭,但遲遲不見審判長進入法庭。一刻鐘後,幾個身份不明人 員進入法庭,無理要求旁聽人走出法庭接受安全檢查,旁聽人員質疑他們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員,要求其出示工作證件,遭到拒絕。那幾個身份不明的人員同時又強行 要求二位辯護人離開法庭,卻不給任何的理由,辯護人要求其出示工作證件也遭到其拒絕,甚至惱羞成怒,對辯護人大喊大叫。因為這幾個不明身份人員的違法行 為,審判長和法警沒有及時制止,致使法庭內成了幾個不明身份人的地盤,他們可以恐嚇辯護人,他們可以隨便驅趕旁聽人員,卻不需要出示任何理由。

後審判長李旭東帶幾個法警到辯護人面前,要求辯護人配合這些不明身份人的安排,李旭東也拒絕說出這些人的身份和要求辯護人離開法庭的理由。辯護人走出 法庭後,發現在樓梯的角落裡和樓層上,有幾個人對着辯護人和旁聽人員偷偷拍攝。這種偷拍的行為在法院是禁止的,但此時法警和法官對這種行為置之不理。

開庭時,在旁聽席的有一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在辯護人發言時,會多次站起來並在庭審現場走動,攝像頭對準辯護人進行拍攝,態度輕慢無理,甚至有挑釁之 意。二位辯護人要求審判長對這個違規現象進行說明,並要求阻止這青年人的拍攝,但審判長沒有任何的回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九條, 第一款,“旁聽人員必須遵守下列紀律,不得錄音、錄像和攝影”。審判長對明顯違反庭審規則的事情不予以制止,放任其進行。

整個庭審過程中,審判長大約有十幾次打斷辯護人的發言及被告人的自我辯護和陳述,法庭辯護進行得非常的困難,不允許對證據質證、不允許對犯罪構成進 行分析、不允許對被告人行為性質進行分析、不允許對法律適用進行分析……只允許核對公訴人提交的證據數量、只允許被告人回答“是”還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六條,“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其辯論或者辯護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第三十七條“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審判長試圖壓縮辯護人的辯護空間,他的法槌敲打得震耳欲聾,在每次審判長阻斷辯護人發言前,都會和坐在旁聽席的一個男士進行眼神的交流,或者在聽到 旁聽席這位男士的咳嗽聲時,審判長就有阻斷辯護人和被告人言論的行動。審判長數次阻斷辯護人發言,辯護意見無法完整表達,直至法庭辯護快要結束時,審判長 再次阻斷髮言並斥責辯護人。審判根本不是在獨立的審判,法庭的秩序任何旁聽人員來操作,為了維護辯護人的發言權利,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為了使審判員明白 法律是不容許如此的踐踏,辯護人選擇和平退庭,並在退庭時交上書面的辯護意見。

瀘州市中級法院作為一個公權力機關,本應當檢討自己的違法行為,然而非但沒有對自己的行為進行糾正,卻違背事實向北京市司法局投訴律師,這明顯是對律師的打擊報復。

唐吉田指出,中國司法指控邪教等訴訟案在1999年以後就數目減少,主要通過勞動改造系統處理法輪功問題。包括被指控邪教法輪功在內的弱勢群體在中國人數不斷增多,但能夠向他們提供維權幫助的律師及其他維權力量卻人數很少。中國官方以各種理由和辦法限制向弱勢群體提供維權幫助,同時也以不同理由處罰敢於維權的律師和其他各界維權人士。

唐吉田分析說,現在中國維權人士面臨自身的各種權利受到侵害甚至被剝奪的危險,需要維權。唐吉田和劉巍將儘管並不太相信北京司法局會輕易改變決定,但也利用明天北京司法局業內聽證會的機會,申訴理由。這是他們的權利。唐吉田預計,剝奪他和劉巍律師執照的程序將是漫長而複雜的,如有必要,他們將走完聽證會後的一審和二審上訴程序,為自己的合法權利做不懈的爭取和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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