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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中國官員首度在香港出庭應訊

香港政府控告香港市民支持受國民主運動聯合會五名常委在中央駐港機構外示威時闖入大樓範圍,觸犯非法集結罪,中央駐港機構首次派官員出庭應訊,為日後中方官員接受香港司法審理開創先河。

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
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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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前的新華社香港分社,回歸後易名為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是中國在港的實質官方代表機構,地位超然,甚至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亦曾經吃苦。她在1996年香港回歸前曾根據香港法例要求新華社提交擁有她的個人資料,新華社超過法定期限的一年才回復稱,沒有她的個人資料,輾轉爭持間,香港已回歸中國;時任律政司長梁愛詩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起訴新華社,之後法院又以有關機構屬中央政府駐港機構而享有豁免權為由,不受理劉慧卿提出的私人傳票。結果,中國官員一直未在法庭接受審訊。

至於有關決定如何與《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中央駐港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法律的規定”相適應,一直懸而未決。

在政府控告支聯會五名常委非法集結(即非法集會)案中,控方傳召負責管理中聯辦大樓的中聯辦行政及財務部署長梁雄作供,是首次有中國官員出庭;不過,他在庭上接受辯方律師李柱銘多次盤問時,不斷以所問問題不屬其職責範圍、與案件無關、不在場等答案回應,甚至連“其直屬上司是誰”亦以同樣理由拒絕作答。

不過,梁雄透露,中聯辦已在去年聖誕節的示威後,向外判警衛公司作出指示,須要加強保安措施。他又表示,中聯辦不允許任何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其物業範圍內標貼標語或綁絲帶,保安公司亦知悉中聯辦這立場,但他不回應有否就如何應對示威發出詳細指示。

身兼支聯會常委的社民連梁國雄在被告欄中表示,梁雄對甚多事情不作回應,考慮在案件於九月續審時,傳召梁雄的上司中聯辦主任彭清華或副主任李剛作供,法官未有回應,未知屆時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能否發揮作用。
連日有到法庭旁聽的支聯會職員向本台表示,梁雄出庭作證時,明顯多了數名疑似中聯辦人員到庭旁聽,其中一人還因為不知道不能在法庭內飲食而被法官制止飲用盒裝飲品。

支聯會去年聖誕日因不滿中國異見人士劉曉波被中國以言入罪,重判11年,於是發起到中聯辦門外示威,期間,保安剪傷一名把絲帶綁在鐵閘上的示威女子,示威人士一度衝入鐵閘至大廈門外之間的大樓範圍,警方其後控告五名常委李卓人、蔡耀昌、梁國華、梁國雄、李耀基及義工古思堯,在中聯辦外參與非法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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