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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紫金礦業污染事件後爆出“封口費”醜聞

繼本月初中國大型礦業公司紫金礦業爆出污染事件後,近日,《中國青年報》、《第一財經日報》兩家媒體共同報道,紫金礦業公司有爆出向前往採訪的各路媒體、記者等支付數量不等的“封口費”,以封殺相關報道的醜聞。

福建上杭紫金礦業污水池. (13/07/2010)
福建上杭紫金礦業污水池. (13/07/2010) 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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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青報》的報道,多家媒體記者在採訪期間均遭遇了紫金礦業的“公關”,收到的數量不等的現金,有些媒體當場退回。

上杭當地的消息說,《新財經》雜誌駐福建記者站的主辦公司福州中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賬戶收到紫金礦業轉來的六萬元人民幣。紫金礦業方面說:“是給我們記者站幾個人的,也不要我們做什麼,反正開一張發票給他們就行。”

資料顯示,這家公司現運營的媒體有:《新財經》雜誌(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主管)、《中國發展觀察》雜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中國新時代》雜誌(中國對外服務工作行業協會)、《經濟參考》內刊(《新財經》雜誌社主辦)。

該《新財經》記者站在福建居然有11個人,據說他們的記者是最早達到紫金事故現場的,所以才有6萬元的待遇。而後來的記者,只有幾千。

該記者站站長稱,已經在7月12日,新華社公開報道此事後,“一分錢不少原路把款退回給紫金礦業”。不過有人質疑,該公司如果不告訴對方帳號,紫金礦業如何將六萬現金彙入他們帳號。

此外,至少6家媒體的記者證實,他們受到了面對面的“現金信封”公關。這些接受採訪的媒體都以各種方式退回了這筆現金,據估計金額在2000-6000不等。
先後到福建省上杭縣採訪紫金礦業污染事故的媒體有20多家,目前還未證實,是否有記者收了“現金信封”未退回。

另外,有北京同行告訴記者,有某全國性通訊社在報道此案時,不僅在公開報道中為當地政府和紫金礦業唱讚歌,甚至在外人難得一見,直供高官閱讀的內參中,仍為資金礦業以及上杭縣政府極力“開脫”。

20日下午,在紫金礦業宣傳部,該公司公關負責人對記者說,“在企業危機時刻,有的媒體趁機要挾要廣告。”他翻出一條短信給記者看,一家海外雜誌駐閩記者聲稱,要讓紫金礦業在世界最頂級的企業家雜誌上“亮亮相”。

據本台記者了解,這是一家註冊在海外的《世界華人企業家》雜誌社。

那天下午,在場記者看到,在紫金礦業宣傳部的辦公桌上,放着一張某報社開出的15萬元的廣告發票。而紫金礦業的公關負責人還提到,“有一些網站曾主動打電話給紫金礦業,表示可以花錢刪帖。”

今天(7月26日)下午,紫金礦業宣傳部長鄒永明對本台記者說,《中國青年報》這篇報道,是對其“人格的污衊”。

他表示,第一,紫金礦業沒有給《新財經》雜誌福建記者站的這家公司彙過六萬塊錢。第二,紫金礦業宣傳部沒有給到場採訪的記者發過“現金信封”,是不是縣委宣傳部或者其他部門有,他不方便猜測。此外,在其辦公桌上,那個15萬塊的廣告發票,是《閩西日報》之前做廣告的發票,與此事無關。

紫金礦業宣傳部長鄒永明說,公司正在研究,要不要就此事發一個“闢謠”聲明。

今天早間,報道此事的《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邵芳卿在微博客上說,“紫金礦業必須從這一次污染事件中學習到更多,不僅包括如何對待環保,還包括如何正確對待媒體監督,如何正確對待政企關係。政府也應學習到這些之後,才可以真正安享紫金的財稅貢獻。”

他說,“有上杭官員問我,如果我因報道紫金礦業,生命遭遇威脅怎麼辦。我說,民不畏死何以死懼之,我死之前,一切將大白天下,一個不漏,不管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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