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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管

重慶城管要做好事的前提是首先不做壞事

“助人為樂”原本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為,但是,當它成為一種任務,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據《重慶晚報》的報道,根據最新規定,從明年起,全市6500名城管隊員每天上街巡邏時,都要為群眾做一件好事。此舉引起當地市民的強烈反響,社會各界對此也是褒貶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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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有評論回顧說,過去一年,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要求幹部與農民群眾“三進三同”(進基層、進村子、進農戶,與農民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結窮親”、“大下訪”,嘗試拉近百姓和官員之間的距離。上周到重慶調研的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肯定了這些做法,並說:“重慶開展的上述活動,創新了社會管理形式,密切了黨群幹群關係,鞏固了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是條好經驗。要不斷規範,使其長效化、機制化”。

據《聯合早報》今天(12月14日)的報道,獲得中央領導人的肯定,重慶市政管委再接再厲,嘗試對社會形象惡劣,常被詬病為暴力執法的城管部門改頭換面,本月9日宣布開始實施對城管隊員“十禁止三必須七嚴格”的要求。今後,重慶城管執法時應以教育規勸為主,能不處罰盡量不處罰,不準沒收小攤販的東西,只能暫扣。此外,明年起,還將要求全市6500多名城管隊員,每天上街巡邏時都為群眾做一件好事。究其原因,重慶市政管委會主任王元楷表示,現在城管隊員的形象已經被妖魔化。如果是城管隊員打了人,媒體的標題就會很大;如果是城管隊員被打了,網上的標題則可能是“城管隊員終於被打”!

雖然重慶城管主動改變形象,走親民路線,值得肯定,但也有網友表示,城管做好事,我們不反對,但其做好事的前提首先就是不做壞事。一直以來,城管的形象之所以很差,當然不僅僅是公眾的成見,而是其長期以來的所作所為已經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對立。因此,城管隊員最需要的,不是每天做好事,而是首先應該規範自己的行為,不要濫用手中的權力做壞事、傷民心。

《南方都市報》上作者堂吉偉德的文章說,否則的話,就是做好事也會流於形式,其效果也會被一件壞事而輕易抵消。這樣一來,做好事不但得不到理解,甚至還會給人以“黃鼠狼給雞拜年”的感覺。同時,做好事如果不是出於執法人員的自覺性,而要靠行政強制來推進,或者是目標硬性考核的話,都可能使做好事成為一種任務,甚至還會鬧出那種“自己丟一毛錢自己去撿”的應景鬧劇來。

文章又說,其實,做好事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需要的是道德的支撐,與硬性規定沒有什麼關係。強制要求,就有被異化之虞。而不做壞事則是法律的明確要求,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規範,也是公權力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如果連法律的強制要求都達不到,卻在道德上一味拔高,這樣的“做好事”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不過只是建立在空中的樓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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