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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因欺詐顧客遭重罰引起傳媒熱議

春節臨近,再有法資家樂福超級市場被指存在價格欺詐行為,湖北武漢洪山店被罰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成為三天內第十間家樂福超市被罰,令該公司為此被罰款共五百萬元(摺合約二十七萬六千歐元)。官方新華社更報道罰款太輕和質疑家樂福改善的決心,傳媒則議論紛紛。

曼谷一家家樂福超市(2011年1月22日)
曼谷一家家樂福超市(2011年1月22日)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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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擁有182家超市的家樂福,近日被指有超市出現低標價招徠顧客、高價格結算,以及模糊標價的情況,違反價格法規定,除最早被開罰單的上海和雲南昆明共五家店外,陸續被開罰單的有湖南長沙芙蓉店、賀龍體育館店、韶山南路店、吉林長春新民店和湖北武漢洪山店,一共十家。

隨着新店名的公布,新華社記者一月三十一日重返上海被開罰單的店,指家樂福態度誠懇,對罰款沒有異議,並聲言嚴格做好價格整治工作。但顧客深深質疑:「50萬元罰款對財大氣粗的家樂福來說,根本不算什麼!」消費者王永華更表示:「眼下這陣風一過,它會不會又瞞天過海?」

《南方都市報》網民對報道回應不一,有網民不滿地說:「店大欺客」;但亦有名為湖南人的網民指當局是落井下石:「公務員早先不作為,現在又來趁火打劫!當然家樂福這種行為是應該摒棄並該罰的,但消費品市場就是特別的亂,每個超市都應該好好查一查,還消費者一個公道。」

消費者協會亦指出,2010年共接獲33720宗有關價格的投訴,占投訴排名第四位,而價格欺詐並非家樂福的偶然事件,事實上,這在連鎖大型超市普遍存在,呼籲市民小心。

多家傳媒更探究為何一間守規矩的跨國企業來到中國便變壞,其中,《經濟參考報》歸咎於中國的法治基礎薄弱,指一些外企很能「入鄉隨俗」,懂得要在中國立足,只需和政府部門搞好關係,法規制度和消費者權益似乎都可棄之不顧,而一些犯規企業的所謂道歉並非因為尊重法律,而是出於政府部門的威懾。

亦有傳媒指,禍根之一是家樂福店多以致管理分散,而回扣是中國市場的潛規則,於是商業賄賂乘虛而入,於是假冒偽劣產品頻頻進入商場。更多傳媒報道認為,問題緣於處罰過輕。

《商業周刊》則分析稱,中國有近一億五千萬人每日生活消費不足一美元,為了抑制通脹,政府在春節前拿家樂福開刀,殺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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