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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透露中國失地農民達4000萬人

根據全國政協委員、吉林省長春市政協主席張元富引述的數據指出,目前中國失地農民累計不少於4000萬人,僅“十一五”期間每年新增失地農民約200萬人。張元富9日上午在北京舉行的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發言時,透露上述數據。

2010年9月16日,北京天安門廣場附近人行道上的無家可歸者。
2010年9月16日,北京天安門廣場附近人行道上的無家可歸者。 路透社/David G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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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富說,政府因此必須主導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體系,儘快研究制定《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條例》,提高立法層次,明確監管責任,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機制。

中國各地由於近年注重發展房地產項目,導致不少農民失去耕地,並因征地問題衍生社會動亂。

據中國當局的抽樣調查,有60%失地農民生活困難,沒有因失地影響基本生活的只佔30%。有81%的失地農民對未來生活擔憂,其中擔憂養老佔72.8%、經濟來源佔63%、醫療佔52.6%。

另據國家統計局對2942個失地農戶抽樣調查,7187名勞動力中,征地安置就業197人,僅佔2.7%;外出務工1784人,約佔24.8%;經營二三產業1965人,約佔27.3%;從事農業1807人,約佔25.2%;空閑在家1434人,約佔20%。

張元富建議,政府要規範征地行為,履行征地告知、確認和聽證程序,切實保障農民征地前的知情權和諮詢權、征地中的參與權和話語權、征地後的受益權和監督權;提高征地補償標準,既要考慮農民現實生活需要,更要充分考慮其未來生存發展需要,補償標準應從目前土地增值收益的不足10%提高到不低於30%。把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就業安置、社會保障等問題是否有效解決,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指標。

張元富又建議政府應努力保障失地農民發展性需求。政府和征地企業要從土地增值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建立專項基金,用於對失地農民就業指導、技能培訓、社會救助等。積極鼓勵採取兩套房安置、土地入股、集體留用地、小額貸款、減免稅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多渠道妥善解決失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和發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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