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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拉法葉案中勝訴頗感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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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國防工業巨頭泰勒斯(Thales)公司針對拉法葉艦傭金案仲裁結果上訴遭到駁回,巴黎上訴法庭剛剛作出的一項裁決,將讓法國納稅人付出沉重的代價。周四,巴黎上訴法庭駁回了法國泰勒斯公司要求撤銷“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就“拉法葉艦案”判賠台灣一案。泰勒斯表示不再上訴,決定賠償。從而結束了一場持續了十年的官司。對此一判決結果,台灣方面表示欣慰。台灣國防部發言人向法新社表示,政府當局對這項判決結果感到十分滿意。未來將持續遵循法律程序,敦促法國泰勒斯公司履行判決結果,以維護台灣權益。總統府方面也披露,馬英九在第一時間得知仲裁勝訴的結果,感到欣慰,同時表示支持國防部在仲裁過程中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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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上訴法庭的決定宣布之後,法國政府當天即作出表態。總理菲永表示,作為此一銷售案中的擔保方,國家將擔負這筆賠償款中72,5%的金額,約為4億6千萬歐元。

實際上,在泰勒斯與台灣簽署的被稱為“喝彩(Bravo)”的合同中(價值約為28億美元),73%的款額歸法國國有船舶製造企業,合同的執行則由國家出面擔保。

自爆出拉法葉艦傭金案以來,整個事件跌宕起伏,幾經周折。1993年,台灣海軍上校尹清楓身亡,爆發購艦傭金、貪污醜聞,台灣地區當局展開調查,並向“國際商會仲裁法庭”提出仲裁申請,附帶要求巨額賠償,從而開始了10年纏訟。

2010年,“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做出對台灣有利的裁決,判決法方賠償台灣違約傭金,外加利息和律師及仲裁規費。按照當時台方的計算,所有費用加在一起,台灣當局可望獲賠近新台幣400億元。去年仲裁結果出爐時,法國《巴黎人報》曾報道說,這筆違約罰金之重,打破法台軍火外銷的歷史紀錄。泰勒斯公司在這次仲裁中敗訴後,遂向民事法庭提起上訴,結果再次失利。

拉法葉艦一案緣於1991年8月,台灣“海軍司令部”與法國泰勒斯公司(當時為湯姆遜公司)簽約採購拉法葉艦。按合約排佣條款規定,泰勒斯公司不得有委聘傭金代理人支付傭金、抽成、仲介買賣或事後給付傭金等行為。台灣軍方授權“海軍司令部”於1991年8月22日向國際商會仲裁法庭提出仲裁聲請,請求國際商會仲裁法庭判決泰勒斯公司違約,要求將支付傭金悉數返還。

據台灣媒體報道,十年前,台灣海軍首度控告法國國有船舶製造企業和湯姆遜軍火公司,要求歸還傭金。但法方當時認為台灣海軍作業程序不對,阻撓該案成立。

事隔多年,台灣方面卻並未放棄這一案件,繼續花費巨額資金到國際法庭打官司。法國政府曾表示,由於關涉國家機密,因此不會公布傭金名單,為這場官司獲勝蒙上一層厚重的陰影。十年間,法國多次改朝換代,卻曾扯出多名高官涉嫌染指此一案件。今次巴黎上訴法庭的判決終於為此一案件化上了句號。

台灣方面表示欣慰之餘,發表看法認為:此一案件的判決不致影響雙方關係。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指出:拉法葉艦傭金案由國防部主責,國防部將基於專業和職責負責後續處理,外交部也會配合協助相關行政事宜。但此案純屬商務仲裁,台灣與法國在經貿、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的關係將繼續下去,不致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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