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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齊崇懷出獄前突被加刑8年

因揭露山東省腐敗情況聞名而被判監的《法制早報》記者齊崇懷,服刑四年並即將刑滿獲釋之際,被法庭以漏罪為由,加刑八年,其妻子據報曾為此一度輕生獲救。獨立中文筆會對齊崇懷被羅織罪名加刑表示強烈抗議,要求當局確保其人身安全,立即無條件釋放他。

網上流傳的前『法制日報』記者齊崇懷的照片
網上流傳的前『法制日報』記者齊崇懷的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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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崇懷原應於本月25日與北京維權人士胡佳同日刑滿出獄,但山東滕州市公安局突然在5月4日以齊涉嫌「敲詐勒索和職務侵佔罪」再次將案件移交檢察院起訴,其代表律師劉曉源引述齊崇懷說,「人家還不放過他,可能與他進監獄後又寫了曝光材料有關。」

劉曉源指,當局突然再調查,是因為一名村民3月時突然向公安局舉報其6年前被齊崇懷勒索4000元人民幣一事,並追查當年一宗漏罪,指齊擔任《中國安全生產報》駐山東記者站負責人期間,將單位財物佔為已有。劉曉源認為,事有蹺蹊,前者是事隔6年報案,來得太「及時」;至於後者,則沒有報案單位,而齊崇懷亦否認控罪。

不過,山東滕州市人民法院9日開庭審理,並於當天下午決定,兩項新罪共判處入獄9年,連同之前判刑,總共執行刑期12年,即齊崇懷須再坐牢8年。

獨立中文筆會10日發表強列抗議聲明,指齊崇懷首次罪名已屬捏造,以報復他批評報道官場腐敗,現時再遭重判,亦是當局羅織罪名,旨在報復他揭露被監禁時的黑幕,因為在獄期間,齊曾託人把獄中情況帶出監外,予以披露。該會指,當局的兩次審訊,均涉嫌嚴重侵犯中國《憲法》第35條和中國已簽署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保障的言論自由。

現年46歲的齊崇懷,從事新聞工作13年,不時報道山東省的腐敗情況。2007年6月14日,他化名在各大網站發表一篇揭露滕州市委腐敗的文章引起轟動,十天後被滕州市以「涉嫌經濟犯罪」抄家,兩度更改罪名後,於8月2日被當局以「涉嫌敲詐勒索」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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