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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

俞可平回應周本順:“應鼓勵、支持公民社會發展”

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官方學者俞可平在今天(6月13日)的《北京日報》上撰文,對5月份中共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周本順在《求是》雜誌上署名文章中“公民社會”是西方“陷阱”的說法進行了直接回應。

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學者俞可平(網絡圖片)
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學者俞可平(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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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可平在《營造官民共治的社會治理新格局》一文中稱,“沒有一個健康的公民社會,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諧社會”,他認為“一些偏見仍然存在,特別是把社會組織設想為政府的天然對手”,他呼籲中國官員應“鼓勵、支持”公民社會發展。

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法委秘書長、中央綜治委副主任周本順在黨刊《求是》撰文痛批“公民社會”。文章中,周本順稱將“公民社會”這一現代社會科學中常見的概念,定性為“某些西方國家”為“我們”(中國)“設計”的“陷阱”,要防止“誤信、誤傳”甚至“落入”這一“陷阱”。

周本順原為中共湖南省邵陽市委書記,並非社科學者。此論罔顧社科常識,引起民間與學界許多批評和反彈,但他的觀點並不孤立。

本台此前曾報道,中共中宣部向中國各媒體發出宣傳禁令,要求禁止使用“公民社會”這一概念,有些媒體無奈,只好用“民間社會”等詞語替換。周本順一文,也因其似乎代表黨內強硬派思路,而備受矚目。

在今天《營造官民共治的社會治理新格局》一文中,對中國公民社會的現狀,俞可平坦承,“中國公民社會的制度環境從整體上說,還是制約大於鼓勵,重要的法律法規也尚不完備。”

他呼籲全社會“進一步正確認識公民社會,改變一些人對公民社會的誤解,轉變對公民社會的態度”,特別是各級黨政官員,應當對培育和發展公民社會的戰略意義有深刻的認識,從而採取“積極鼓勵和支持合作”的態度。

周本順上述文章中,對社會組織(NGO)持警惕和敵視態度。強調要加強“規範、引導”,將其納入“黨委和政府主導”的社會管理體系,同時,事先設好“安全閥”,防止一些“別有用心”的社會組織“繁殖”起來。

俞可平則建議中國官方,“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管理;加快放鬆對社會組織的管制,更多地給予培育和扶持;廣泛吸收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的制定,特別是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它們承擔更多的公共服務。”從而,“營造官民共治的社會治理格局”。

2006年,《北京日報》發表俞可平《關於“民主是個好東西”的辨正》一文,曾引發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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