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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士胡軍被指煽動顛覆 兩次證據不足仍在扣

位於新疆的中國權利運動負責人胡軍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第二次由新疆自治區昌吉州檢察院退回公安局作補充偵查,其代表律師尚寶軍表示,現時難以預計,當局最終會否正或起訴胡軍。

位於新疆的中國權利運動負責人胡軍
位於新疆的中國權利運動負責人胡軍 圖片取自中國權利運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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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軍是一位高位截癱的殘疾人,5月9日以來被當局以涉嫌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新疆昌吉州公安監視居住,據胡軍早前透露,公安曾查問他有關他轉發茉莉花信息和權利運動的事宜。一個月後,州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公安其後再把案件送檢察院後,檢察院於8月1日再以證據不足送回公安。

按法例規定,檢察院一般可將同案發回兩次補充偵查,第三次便只是提起控訴或放人。這一步驟,最長可達兩個月。
胡軍代表律師尚寶軍表示,聽說案件與胡軍在網上發帖有關,但因未有機會看卷宗,未知具體內容,遑論是否作無罪辯護。
中國權利運動是一個關注中國訪民遭遇的博客,胡軍本人亦是一名上訪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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