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重判四川藏區格爾登寺三名僧侶引發譴責
中國四川阿壩州馬爾康縣法院8月30日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西藏安多阿壩格爾登寺兩名僧人13年和10年重刑。馬爾康縣法院於29日以同一罪名將格德寺僧人尊珠判處11年有期徒刑。他們三人被指控在今年3月發生的格爾登寺僧侶自焚案中掩藏並阻止對自焚僧侶的救治,總部在美國的人權觀察指責這一審判完全是政治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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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名西藏僧人被判重刑後,引起西藏流亡政府、國際各人權組織、流亡藏人和聲援西藏團體等的強烈批評。國際西藏聲援運動主席瑪麗•貝特•馬爾凱(Mary Beth Markey)女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中國政府沒有着手去解決導致平措自焚的深層問題,而是去追捕和這個案件有最直接關係的人,這是中國政府一貫的所謂殺雞儆猴的做法。
馬爾凱強調,中國政府需要解決的問題是藏人心中的不滿情緒,而不是使用強力來使藏人保持安靜,這種手段短期內可能會收到一點效果,但是長期來說是沒用的。
西藏流亡政府發言人圖旦桑佩表示,這種監禁、非法宣判等行為,是不會解決西藏的實際問題,一方面中共政府發布所謂的白皮書,宣稱藏人享有各項基本權利,過着幸福的生活;但另一方面,對藏人實施着各種打壓措施,包括非法監禁和重判等。圖旦桑佩還強調,如果西藏境內的局勢安穩且幸福,境內藏人是不會犧牲寶貴的生命進行抗議。
2011年3月16日下午16時,西藏阿壩州格爾登寺僧人平措在寺廟附近,在自己的身上潑滿汽油進行自焚之後身亡。中國官方與聲援西藏組織有關平措自焚事件的版本絕然不同。
國際聲援西藏運動協會在事件發生後發表公告表示,他們從當地藏人到的消息說,警察最初是要試圖撲滅平措身上的火,但是隨後就對着他毆打,平措隨後死亡。
而中國官方則聲稱平措被警方送往醫院後被寺院僧侶搶走,這才導致他不治而亡。
在僧侶自焚事件發生後,中國官方關押了數十名藏人佛教徒,致使當地氣氛緊張。基爾提寺廟的僧人抗議自焚事件,當地政府派遣大量警員封鎖了該寺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