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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觀察

這是一個異乎尋常的關鍵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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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北京官方“人大網 ”全文公布《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立刻成為海內外關注的焦點,並引起廣泛的質疑和批評。今天的中國觀察,要向大家介紹有關中國國內社會各界對於《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的分歧和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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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環球時報》的社論稱:“《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民意,這是現行刑訴法的第二次修正,修正內容有可能超過原條文的1/4。修正的大方向顯然是保障人權、限制公權力,這個大方向是中國社會這十幾年對公平正義不斷追求的結果,今天中國人對程序正義的覺醒是空前的。然而中外輿論對刑訴法修正案並未報以掌聲,反而圍繞‘拘留通知條款’提出並不專業的質疑,認為修正案對就拘捕通知家屬的幾項例外規定,是為‘秘密拘捕’埋下的伏筆,一些人宣稱這是刑訴法的‘明顯的倒退’。 ”

廣東《南方都市報》的社論稱: “ 以草案全文正式發布為節點,法律界人士對於本部草案的評價態度迥異。究其原因,乃是由於在此前後,刑訴法草案呈現給公眾的印象甚至可用截然相反來形容:草案公布前,公眾獲取信息的渠道有限,所能看到的皆是被歸結為幾大‘亮點’的正面評價;但在期待值日漸升高的時候,擺在人們面前的,卻是一部令人五味雜陳的草案文本。‘進步處如小腳老太,退步的地方像姦夫狂奔’,這已不是個別法律人的個別感慨。”“這是一個異乎尋常的關鍵時刻,它關乎中國法治的整體進程,並將直接影響億萬共和國公民的人身權利:刑訴法大修,必須直面公眾的所有不安與恐懼,更好地體現‘限制公權,保障人權’的程序法要義。”

北京《經濟觀察網》署名張培鴻的評論稱:“真正的問題不是允不允許秘密偵查和監聽監視的問題,而是該如何限制這些措施被濫用,防止侵犯公民權利的問題。對此問題,草案的規定完全不能讓人放心。且不說它將通過技術偵查和秘密偵查手段得到的線索和材料完全合法化、證據化了,而且啟動這些針對不特定公民實施的手段在審批和決策程序上又實在過於隨意,因此一旦頒布實施,勢必面臨被濫用的危險,嚴重侵犯人權。”“至於監視居住措施,在司法實踐中使用的雖然不多,但此次修改卻有幾處值得警惕的動向:一是明確了可以不在自己家中,而是法定羈押場所之外的其它地方實施監視居住,這事實上已經是一種變相羈押;二是草案規定有礙偵查或者符合其它情形的,可以不告知家屬監視居住的地點,這事實上就是所謂的‘強迫失蹤’。鑒於監視居住時間可以長達半年,草案一旦獲得通過,將是非常恐怖的。”

重慶《時代信報》署名郭文婧的評論稱:“‘秘密拘捕’或許有存在的某種必要,簡單將‘秘密拘捕’入法說成是刑法的大倒退,肯定是不正確的。但我們必須堅持一點,‘秘密拘捕’是例外,是特殊情況,而絕不應該、也不能夠成為常態。程序正義是‘看得見的正義’,無程序正義,即無正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九條規定:‘除非依照法律所確定的根據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剝奪自由。’也就是說,即使是“秘密拘捕”,也必須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並經正當的法律程序才能使用。而問題恰恰就在這裡,‘草案’讓我們看到了可以‘秘密拘捕’的根據,卻沒讓我們看到相應的程序和救濟措施。”“法治信仰的確立,是一個艱難而漫長的過程,需要一點一滴的‘有法必依’來慢慢塑型。而對法治信仰的破壞,是非常容易的,一條不符合人性、人權的法律規定,一次不公正的法律適用,就可能將一個人的法律信仰大廈顛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的立法,不能不考慮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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