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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會

香港市民撒奶粉聲援趙連海被控擾亂秩序 法庭裁罪名不成立

警方近年傾向以強硬手法和檢控手段對付示威者,在北京的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前尤甚,兩名市民去年底在中聯辦外示威,聲援為毒奶粉兒童維權的趙連海時,以象徵「毒奶粉」的粟粉扔進中聯辦前庭,被警方控以擾亂公眾秩序。裁判官裁定,兩名被告的行為雖然不負責任,但不足以引發暴力,不會影響社會安寧,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

資料照片:香港民眾聲援釋放趙連海
資料照片:香港民眾聲援釋放趙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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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還指出,中聯辦外只是一個「疑似公眾地方」,因為中聯辦應屬私人物業,案發時,中聯辦外擺放了大批鐵馬,公眾人士難以進入,更有近50名警員駐紮,示威者要在受警方嚴密監控的示威區內活動,不過,控方卻以保護公眾安全的公安條例起訴兩名被告。

裁判官梁榮宗裁決時指出,被告招顯聰案發時將重達1.7公斤、載有粟粉的膠樽扔往中聯辦大樓前庭,中聯辦內的人士或會因此受傷,行為危險;至於另一被告姜靈彰,明知身旁有其他人士,或會受其行為影響,但仍拋出粟粉,屬鹵莽和不負責任。不過,人有保護自己的本能,粟粉跟普通沙塵相若,不可以說是傷害。

他續稱,擾亂公眾秩序控罪成立須確認事發地點屬公眾地方、作出屬擾亂秩序的行為,及社會安寧會因而受破壞,但由於現場只有警員、警衛和記者,按理不會構成暴力場面,不會使社會安寧遭受破壞,裁定有關行為沒有構成擾亂公眾秩序。

負責檢控的律政司表示,會考慮上訴。

均為26歲的兩名被告同為社會民主聯機成員,去年12月28日與約二十名示威者遊行,要求釋放中國維權人士趙連海,期間疑於中聯辦外撒粟粉,粉末在空中四散,有兩名警員報稱眼睛痕癢,送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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