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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

加入全球減排協議中國提五大前提

在南非德班聯合國氣候變化談判進行到第二個星期的時候,參與談判的中國官員作出了“中國不排除接受有法律效力國際協議的可能性”的表述,但同時提出五個前提條件。

中國代表團團長解振華在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發表講話(2011年12月5日)
中國代表團團長解振華在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發表講話(2011年12月5日) 圖片:Reuters/Mike Hutch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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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代表團團長解振華昨天在德班(12月5日)發出訊息說,中國可以接受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減排協議,但有五大前提,這五項原則指的是:要有《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儘快啟動綠色氣候基金、落實技術轉讓等方面共識,同時要確保2015年前完成科學評估、以及要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的原則,各自能力的原則,確保環境的整體性,各國承擔與自己發展階段和水平相適應的責任和義務。

解振華表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已經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各方應當遵循並兌現承諾,中國願意有條件接受。對此,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專家認為,從中方的表述和所提的相關條件看,尚難以判斷此次氣候談判是否出現實質性突破。

另外,美國作為中國之後世界第二大污染排放國,反對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減排強制協定,並表示在2020年之前,不需要重新考慮目前的減排目標。不過聯合國氣候專門小組的一些成員認為,中國願意達成一項減排法律框架的意願,這將會有助於激勵其它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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