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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動車事故調查結論出台 指劉志軍應承擔主要責任

今天(12月28日),已拖延多時的“7·23”動車事故調查最終結論終於出台,令民間輿論錯愕的是,早在2月初就已因貪腐落馬被雙規的原鐵道部高官劉志軍、張曙光和在“7·23”後的調查中,因病去世的通號集團董事長馬騁被指應承擔“主要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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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的報道,今天,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調查情況彙報。

“7·23”動車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此次“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後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

事故的處分方面,鐵道部現任部長盛光祖僅被要求,向國務院作“深刻檢查”;此外,鐵道部現職高級官員中,鐵道部副部長陸東福被認定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記過處分;鐵道部總工程師何華武也僅被記過。

微博上的評論說,“這就叫推卸責任么?劉志軍已經是死老虎,讓他為半年多以後的事故承擔責任,讓他多一個罪名有何妨?但鐵道部讓已經被雙規的人背黑鍋,手段之殘忍,道德之低下,智商幾乎為零,前所未有。”

技術方面,“7·23”動車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發生的原因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所屬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在列控中心設備研發中管理混亂,通信信號集團公司作為甬溫線通信信號集成總承包商履行職責不力,致使為甬溫線溫州南站提供的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

而鐵道部在列控中心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等方面違規操作、把關不嚴,致使其上道使用。雷擊導致列控中心設備和軌道電路發生故障,錯誤地控制信號顯示,使行車處於不安全狀態;上海鐵路局相關作業人員安全意識不強,在設備故障發生後,未認真正確地履行職責,故障處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發生或減輕事故損失的作用。

此外,在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鐵道部和上海鐵路局處置不當、信息發布不及時、對社會關切回應不準確等問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

國務院常務會同意了事故調查組,給予鐵道部、通信信號集團公司、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上海鐵路局等單位54名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的處理意見。

其中,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原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張曙光被認定,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一併處理;鐵道部下屬的通信信號集團公司總經理、通信信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馬騁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鑒於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責任。

上述三人或已被抓多時,馬騁則已在此前的調查中因心臟病去世。

除了盛光祖、陸東福、何華武等現任鐵道部高級官員外,在鐵道部中層官員中,包括鐵道部運輸局原副局長、現科技司司長季學勝、鐵道部運輸局原副局長、現廣州鐵路集團公司董事長徐嘯明、鐵道部科技司原司長、現任安全總監兼副總工程師耿志修等多名官員或被撤職,或被降級。

此外,對相關責任人員是否涉嫌其他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依法獨立”開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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