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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官家單位疑侵國產發天價工資年薪最高74萬

屬於深圳住房建設局下屬的事業單位的深圳市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將國有物業變為自有物業,用公共收入給員工發天價工資,員工平均年薪高達30萬元(人民幣,下同),事件遭《南方都市報》踢爆之後,國家審計局介入調查亦證實天價工資報道無訛,引起全國網民嘩然。

深圳(網絡圖片)
深圳(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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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片責難之聲,深圳市住建局12日首次回應事件,辯稱天價工資只屬制度性缺陷,並無違規,完成整改之後,人均工資已被調降45.5%。

《南都》去年12月23日、24日、28日和29日一共4天的報道揭發天價工資事件,該中心2009年和2010年分別發放稅前薪酬總額1965.57萬元和1834.33萬元,人均32.76萬元和30.57萬元。其中,主任級(處級)、科級及一般員工年均稅前薪酬發放額分別為63.53萬元、35.87萬元和27.27萬元,其中,最低22.93萬元、最高74萬元。

針對這項報道,國家審計局展開調查,發現報道正確無訛,審計報告還特別指出,因地方財政及國土房產主營部門未對其“自有物業”進行資產清查和產權認定,導致應作為國有資產管理的所謂“自有物業”收入變成了該租賃中心為員工發放高工資、高福利的來源。

事件曝光後,全國網民一片嘩然,有網民在新華網帖文,形容這是集體性貪污,要求當局徹查。網民指出,審計報告的結論,換句話說,就是該中心通過佔用政府壟斷的公共資源給中心員工發放高額工資,事件本質上就是一起隱瞞國有資產、侵吞國有資產,並且編造謊言迴避媒體和社會輿論監督的事件,大家只以為國有企業在改制時才會有侵吞國有資產的情形,殊不知,事業單位原來也有這個能量。

面對各方聲討,深圳房建局一名負責人12日告訴《南方日報》記者,辯稱該中心被曝平均年薪30萬的情況發生在2009年和2010年兩年,深圳對於事業單位工資水平沒有明確標準規定的情況下,屬制度缺陷造成的,但沒有違規。被曝光年人均工資近30萬的深圳住宅租賃管理服務中心去年已完成整改,年人均工資被降45.5%。

但仍有網民憤憤不平帖文指出,讓人遺憾的是,該醜聞中涉事領導竟然毫髮無損,國有資產就這麼被光明正大地“瓜分”,「這一起“天價工資”如果就此畫上句號,難道是要詮釋“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現代含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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