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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

馬英九:兩岸和平制度化不一定要簽和平協議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2月8日在黨內中常會聽取一份有關「台灣未來發展願景」的報告後指出,要讓台灣順利拓展「黃金十年」,就必須要試着把「兩岸和平關係」制度化。至於和平協議,他已經把條件說得很清楚,一定要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三個條件下,其中所謂「民意支持」就是要透過公投凝聚共識。

台灣總統馬英九在記者招待會上。2011年10月17日。
台灣總統馬英九在記者招待會上。2011年10月17日。 照片來源:路透社REUTERS/Pichi C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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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講話的主要意思是,要讓兩岸和平制度化,不一定要簽署一份和平協議,只要能繼續維護和平發展繁榮的現狀,其實就已經符合兩岸和平制度化的目標。

馬英九指出,但即使沒有簽和平協議,還是可以透過別的途徑,把兩岸和平發展的現狀制度化;他說,現在雙方簽了十六項協議,每一項其實都是「廣義的和平協議」。他反問,想想看,如果要打仗,怎麼開放陸客?一定是和平才會開放。

馬英九還強調,兩岸簽署協議,「和平」都是前提,這些協議不斷增加,和平的基礎就愈來愈穩固,這點跟很多國家打完仗簽停戰協議、再簽和平協議是不一樣的。他表示,只要做到繼續維護和平發展繁榮的現狀,其實已經符合兩岸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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