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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獲無期徒刑為遠華案畫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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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要案犯賴昌星進行一審宣判,賴昌星獲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被處沒收全部財產。法庭指控賴昌星犯有走私和行賄罪,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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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被控自1995年底至1999年在廈門走私進口石油、汽車、香煙等貨物,金額高達人民幣273億9千5百萬元,逃稅139億9千9百萬元,曾被冠以1949年中共建政以來“第一經濟大案”。賴昌星同時被控拉攏大批官員“下水”,他為賄賂政府官員所建的廈門“紅樓”,一度成為警示官員切勿貪腐的反面教材。
遠華走私案曝光於1999年,隨後,同年8月賴昌星偕同家人一起從香港逃往加拿大,並申請難民身分,引發中加兩國長達12年的交涉。在此期間,中國審查600多名遠華案涉案者,刑事追究近300人。2011年7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門駁回賴昌星的難民資格申請,將他遞解出境,中國政府隨即將他引渡回國。2011年7月23日他在北京首都機場被宣布逮捕。檢察機關隨即對他展開偵訊。
賴昌星於1958年出生在福建晉江農村的一個農民之家,雖然連小學都沒有讀完,但在家鄉自辦多家工廠,累積人民幣數千萬元資產。1991年,他移居香港,隨後創辦廈門遠華集團並任董事長。賴昌星從一個普通農民一度成為坐佣數十億資產、在廈門可以呼風喚雨的通天人物。對此,曾有分析指出,遠華案絕非一樁簡簡單單的經濟案件。

曾對賴昌星做過100多個小時採訪的旅居加拿大的中國學者盛雪曾分析指出,賴昌星在黨、政、軍、情報及文藝界等各個階層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遠華案也成為江澤民與朱鎔基權利鬥爭的戰場。1999年此案曝光後,曾受時任總理朱鎔基親自督辦。朱鎔基堅持要把賴昌星引渡回國受審,並且表示:不論案子涉及誰,都要一追到底。
盛雪還就其出版《遠華案黑幕》一書的曲折過程說明遠華案的政治敏感性。許多出版社不敢發表此書。此書將要發表的消息一經披露﹐盛雪接到過無數電話,有的建議她將書稿高價賣給北京關注此案的人士,有的提出出高價閱讀書稿,還有的願以100萬美金買下該書的版權。。。盛雪在北京的家人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壓力。《遠華案黑幕》出版後,馬上被中宣部列為禁書,甚至有人因在中國國內傳閱此書而被判刑。盛雪指出,從方方面面的情況看,遠華案決非單純的經濟走私案,背後牽扯的人物眾多﹐凸顯中國官場是一個龐大的關係網,而幕後的權力鬥爭更是錯綜複雜。

不過,事隔10多年之後的今天,針對坊間關於賴昌星回國受審可能牽出更多高官的傳言,有分析認為:雖然賴昌星案曾讓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在內的數百名官員落馬,但此一案件畢竟已經過去了10多年,再利用此案挖掘腐敗分子或政治操作可能會引發更多質疑。賴昌星被引渡回中國之後,北京將受理此案的任務交由賴昌星主要犯案地點-廈門法庭,而不是“異地審理”,足以表明賴昌星案不大可能再牽涉當地官員,更不會牽涉重量級的政治人物。

今天,賴昌星被判處無期徒刑,終於為持續了十多年的遠華案畫上了一個句號。但是,賴昌星一案之後,中國是否像人民網今天發表的社評所指:“遠華案”重演的制度漏洞已不復存在、真的可以永久杜絕類似的驚天走私大案再次發生嗎?當然,要達此一目標,尚需“經濟秩序永遠走在規則和法制的路上”,當權者“也應該用制度確保他們繼續是公共利益的守衛者”這樣的前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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