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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

兩岸投保協議涉主權談不攏八次江陳會觸礁

原定六月底在台灣舉行的第八次江陳會談,由於涉及兩岸的主權,出現了重大變化,雙方不排除把會談延後到七月,並且可能只先簽一項「兩岸海關合作協議」,至於涉及主權,導致到目前還談不攏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台灣的官員透露,「要有最壞的打算」!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基會會長江丙坤2010年6月29日在重慶簽署歷史性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與台灣海基會會長江丙坤2010年6月29日在重慶簽署歷史性的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照片來源:REUTERS/Jason 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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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住「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關鍵原因有兩個,第一個是,萬一台商在大陸犯罪,只要人身自由遭到限制,比如監視居住、拘留、或逮捕,台灣方面希望大陸公安機關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和台灣的主管機關。但大陸目前的法令規定有例外,比如,觸犯的是涉及「國家安全」或「恐怖犯罪活動」,治安機關就可以不受這項規定的限制。也就是說,可以不必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大陸不願法律對台商有所例外,台灣則擔心,所謂涉及「國家安全」和「恐怖活動」的界定仍十分模糊,解釋的範圍過寬,台商的人身安全缺乏保障。

另外一個原因是,當台商和大陸的政府之間發生投資糾紛時,台灣希望大陸不要走法律途徑,採用「仲裁」的方式解決,大陸拒絕;經協商後,雙方同意以「調處」作為處理方式,但台灣要求,大陸地方政府未來必須遵守並執行「調處」的結論,增加調處的強制力,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但大則無法接受。

因為這些談判實質上已經超越「越純經濟事務」的範疇,牽涉到兩岸政府警察權的行使、法律規定的一致性,以及司法審判與流程的調整,可以說已經觸及敏感的主權問題,難怪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從第六次江陳會談就納入協商,到現在第八次了還無法搞定。海基會副董事長高孔廉原訂本周末之前,前往上海和大陸舉行第八次江陳會談的預備性磋商,現在已經確定無法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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