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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相信審理艾未未案件的法官會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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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今天對著名藝術家艾未未所擁有的發課公司逃稅案做出了二審判決,法院駁回申訴,維持一審判決,艾未未去年四月被禁止出國並被關押三個月之後被北京市地稅局指控逃稅,要求補繳稅款以及罰款1522萬元人民幣,艾未未在繳納800萬元的保證金後向朝陽區法院提出了上訴,今年七月,朝陽區法院在公司財務賬目以及關鍵證人不全的前提下駁回了上訴,今天北京市中級法院又在沒有開庭審理的背景下宣布了終審判決。那麼,今天的判決是否意味着艾未未通過法律維權的道路已經走到了盡頭?被發課公司授權但又沒能正常行使辯護權的律師對此有何感想?為此我們採訪了發課公司的律師浦志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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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這次二審判決是一個生效的判決,這個判決意味着之前北京地稅局與北京朝陽區法院的判決具有法律效應,這個判決的結果是艾未未作為擔保人繳納的八百多萬元保證金會 被畫走,另外,發課公司可能還需要繳納六百萬元的罰款。按照中國法律,判決出台之後艾未未公司不能再繼續上訴,但是,中國有審判監督程序,如果發課公司認為法律適用、事實認定包括審判程序有違法,還可以繼續提出申訴。我相信有一天這樣的判決會被改寫,所有審理這一案件的六名法官都會無法面對他們所做出的違反法律、違反法制精神的判決,他們會後悔的。

法廣:您覺得艾未未會就法律程序違法提出上訴嗎?

浦志強:我覺得我們 不應該 把這個事件集中在艾未未身上,艾未未只是公司的一個擔保人和發課公司 的設計師,從法理上 來說,他不是 納稅人,也不是案件的當事人,所以,發課公司不管 是否被 判決,與艾未未本人並沒有關係。

法廣:法院今天宣告判決之前有沒有和您聯繫?作為律師您事先有沒有收到通知?

浦志強:我沒有收到通知,他們從來不通知我。任何事件法院都不通知律師 ,我覺得北京法院似乎是故意在迴避律師,我們所有的律師都沒有收到任何通知。這同以往不同。而且,二審我們提供了新的證據,按法律法院應該開庭審理,我們明確的提出不能以談話的方式審理,我們9月10日同北京第二中級法院談話時曾經也有共識,就是當天是談話而不是開庭。法官當時答應說將進行研究以便做出決定,而今天他們在沒有任何通知、沒有開庭的前提下宣布判決,這沒有任何道理。按照 中國的法律,法官沒有權利改變程序,決定是否應該開庭,這是一個十分悲哀的現象。實際上,除了發課公司案件之外,最近中國出現了許多類似王立軍案件、薄谷開來等一系列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這些都是周永康維穩體制下的絕唱,我覺得以往他們還會覺得不好意思,還要做做樣子,現在他們連不好意思的勇氣都沒有了,他們只能關起門來騙自己,我覺得這是中國司法史上一個令人恥辱的一個階段,是一個非常糟糕的時代。

感謝浦志強律師接受本台的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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