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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社會

一旅法中國女子組織賣淫活動被判刑

10月24日巴黎東南郊Bobigny法院,判處46歲的中國籍女性林丹(音譯 Lin Dan)三年監禁。法庭對被告是缺席審判,她本人也沒有找人替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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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此前聘請的律師卡勒沃∙ 帕爾度(Isabelle Calvo-Pardo)告訴法新社記者,十天來,她一直不知道林丹的去向。

林丹原籍東北人。今年9月24日在Montreuil 居住的地方被捕。根據警方調查,林丹從網上“聘用”賣淫女,在家中為她們拉客並提供賣淫場所。林丹拉客時以東方按摩為幌子。這些賣淫女都沒有合法居留。法院已對她簽發了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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