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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學者聯名上書敦促全國人大調查遼寧盤錦拆遷血案

10月29日,經濟學者盛洪、法律學者江平、張千帆、許章潤四人聯名發表《關於遼寧省盤錦市征地命案特別調查申請書》,要求全國人大組織調查委員會,對發生於9月21日的遼寧省盤錦市拆遷血案進行調查。

廣東清遠7月12日曾發生征地衝突
廣東清遠7月12日曾發生征地衝突 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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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1日,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村民王樹傑在征地拆遷糾紛中,遭近距離槍擊死亡。事後當局稱王樹傑“暴力妨礙公安民警執行公務”、“開槍民警槍支使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但輿論質疑是否涉及暴力強拆,以及為何當地民警違反公安部規定,介入征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

時隔一月之後,四位學者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成立特別調查委員會,對盤錦血案進行獨立調查。

四位學者在申請書中提出七項理由:一、槍擊事件開啟警方主動行為造成生命損失的先例;二、可能造成其他地方當局仿效,加劇官民對立;三、盤錦地方當局作為當事方,不宜作為事件調查者;四、盤錦當局阻礙真相披露的行為表明其缺乏中立性和公信力;五、獨立調查機構應當具有約束盤錦當局的權威;六、事件的全國性影響涉及人們對中國法治的信心;七、
維護法律公正實行的前提是查清事實真相,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責無旁貸。

中國大陸憲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組織關於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並且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作出相應的決議。”但從1982年憲法制定以來,這一條款從未被啟用,被輿論諷刺為憲法中的“睡美人”條款。

2003年孫志剛事件後,賀衛方、盛洪、沈巋、蕭瀚、何海波五位學者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啟動特別調查程序;2008年汶川地震後、2011年溫州動車事故後,賀衛方等法律學者多次呼籲“激活”這一特別調查程序,但均未激起全國人大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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