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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獲釋被指不應只是個案勝利

11月19日,因發微博非議重慶“唱紅打黑”獲罪被判勞教兩年、已在勞教所呆了一年多的重慶大學生村官任建宇獲釋。《南方都市報》當日下午4點多在其官方微博發表消息稱,“重慶彭水被勞教大學生村官任建宇的父親任世六,16時許向南都記者透露,任建宇下午被江津公安從勞教所接出,現已恢復自由”。對此,有分析人士認為,任建宇重獲自由,對他個人來說,是一個遲來的公正,人們對“任建宇案”的關注和討論並非局限在該案本身,更多的是擔心這個案件給社會帶來的負面“輻射效應”。這種“轉發需謹慎,後果很嚴重”的案例,帶給社會的效果卻是“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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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上作者朱巍的文章說,當人對表達自由失去安全感,對自己的行為結果無法做出正常估計的時候,對於法治國家來說,後果才真的會“很嚴重”。公民對公共事件的褒貶,對政治性公眾人物的評價,乃至對公共政策的批評或調侃,都應該屬於正常表達自由的範疇。一個對公民言論更加寬容的政府,正是一國法治民主化建設的成效所在,也是政府自信的體現。只有經得住批評,才能受得了考驗。

對於公民在表達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過激或過分行為,需要從性質上進行分辨,從法治程序上加以甄別,避免使公民因言獲罪,減少“扣帽子”的定性。在法治社會中,政府需要做的是“關注民眾”,而非“管住民眾”。要做到這些,就必須確保法律擁有絕對權威性。只有法院能做出“罪與非罪”的判斷,而不能讓勞教制度隨意“超越”法律程序。如果法院宣告公民無罪後,“有關部門”卻可以通過勞教制度達到限制公民自由的目的,這是對法律尊嚴的最大侵犯。

文章最後強調說,任建宇被釋放是好事,但希望這不僅是他“個人的勝利”。希望該案能成為一個轉折點,此類有疑問的案件都能很快得到複查,還無辜當事人以自由,對責任方予以追究。同時也希望,任建宇們所付出的代價,能對勞教制度的改革有所推動。今年以來,不時傳出一些勞教制度改革試點的信號,希望早日能看見實質性的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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