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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中國主流媒體證實有關陳平福重獲自由的網絡傳言

有關陳平福重獲自由的網絡傳言,在流傳幾天之後,終於獲得中國主流媒體的證實。據 《新京報》的報道,12月14日,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蘭州失業教師陳平福收到法院裁定,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准許檢察機關撤回起訴,陳平福重獲自由。對此,陳平福的辯護律師何輝新表示,如果這樣的行為構成犯罪的話,是很荒唐的,政府應該容得下批評。對於目前的處理結果,何輝新認為,這個案件是法治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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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新京報》發表的評論文章說,雖然蘭州法院沒能宣判陳平福無罪,而是通過檢察院撤訴的方式結案,有一些小遺憾,但正像十八大報告所強調的,“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法律應該是判斷公民言論是否構成犯罪的唯一準繩。也正如在此前的重慶“村官”任建宇案中,重慶法院在裁定書中所說的 :“即使面對公民的過激不當言論,公權機關也應給予合理寬容,公權力合理寬容公民言論,已成為司法共識。

對此,網友老桑回顧說,陳平福自今年6月被皋蘭縣公安局監視居住,8月被蘭州檢察院起訴,9月由蘭州法院開審以來,在這半年的時間內,中國眾多的主流媒體,對陳平福案無一例外地集體失聲,不見一字一句的報道!倒是中國的廣大網民,對此案格外關注,人聲鼎沸、呼聲四起。中國的諸多主流媒體,硬是當了整整半年的縮頭烏龜,對民眾強烈關注的如此重大的新聞事件,硬是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硬是裝聾作啞、置若罔聞!所幸的是,新京報此次終於打破了全國長達半年之久的陳平福案報道禁忌,新京報此舉“知恥近乎勇”,在此,我要向你們致以一個網民崇高的敬禮!

而網友文俠羅豎一則認為,直言不諱地講,陳平福是比較幸運的,如果沒有強大的社會輿論壓力,如果沒有當下某些特殊政治氣候的影響,那麼,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樣的大帽子,想摘掉可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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