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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電總局頒令禁止新聞單位引用境外信息

中國當局對傳媒將進一步收緊,據中國新聞出版網報導,近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於加強新聞采編人員網路活動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各類新聞單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體、境外網站新聞信息產品。

中國廣電總局2011年要求各省衛星頻道推出“道德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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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新聞采編人員要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積極利用傳統媒體、新聞網站、博客、微博等載體傳播主流信息,引導社會輿論,自覺抵制有害信息的滲透和傳播,不引用、不報導未通過權威渠道核實的網路信息,不傳播、不轉載網上流言、傳言或猜測性信息。

《通知》中提到3個「進一步」,即進一步規範新聞采編行為、進一步加強媒體新聞網站管理、進一步加強博客和微博管理。其中,關於進一步規範新聞采編行為,《通知》要求,嚴格新聞單位采編活動和編審流程的管理,防止為片面追求轟動效應、發行數量、收聽收視率而造成失實報導。未經批准,各類新聞單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體、境外網站的新聞信息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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