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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

法學專家稱劉志軍被判“死緩的可能性最大”

中國前鐵道部長劉志軍涉嫌收賄人民幣6460萬元貪腐一案,星期天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開審。據台灣中國時報網報道,檢方一改起訴時強調本案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態度,提請院方從輕處罰。而劉志軍本人則當庭認罪聲淚俱下地說:“本該為中國夢貢獻自己的能力。”

劉志軍案2013年6月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劉志軍案2013年6月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REUTERS/CCTV via Reuters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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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報道引述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應該會在4個月內作出宣判,至於對劉志軍的量刑“死緩的可能性最大”。

報道指出,劉志軍貪腐案原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完全執政之後,中國司法機關審理的最大宗貪腐案件。北京市檢察院在四月間對本案提起公訴的罪嫌,曾使用“四個特別”,外界認為應屬重判的信號。

不過,法院審理過程浮現的氛圍,以及檢方明顯縮小打擊範圍,可能讓劉志軍案呈現令人意外的結果。據悉,昨天的庭審從上午八點半開始,三個半小時庭審過程,劉志軍始終站在被告席上,不肯就坐,他的辯護律師也表示其認罪態度良好。

劉志軍遭中紀委雙規期間,外界傳聞案情涉及數百億元賄款,甚至還指涉劉擁有數十名情婦。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控的罪名,侷限在劉志軍於1986年至2011年之間,非法收受賄款六四六○餘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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