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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觀察

省思薄案,中國大陸距“中國夢”仍然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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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一案庭審已經落下帷幕,但由薄案引出的重大議題繼續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今天的中國觀察要向大家繼續介紹有關薄熙來案的分析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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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旺報》的社論稱:“形式上,薄熙來案和被控貪污罪的陳希同案、陳良宇案雷同,但部分民眾和海外評論卻多認為薄案涉及高層權力鬥爭,坊間普遍認為,薄熙來曾積極謀取在中共十八大後進入政治局常委會。但薄熙來的特殊性,在於他重慶市長任內以積極唱紅打黑的政治操作,及一系列聚焦民生議題的‘重慶新政’,凸顯了薄熙來式的中國道路與主張,一度被媒體和部分學者稱譽為‘重慶模式’,獲得了不少懷念毛澤東時代,或呼喊社會公平正義的民眾支持,另一方面,也引起了海內外‘政治自由派’、 ‘憲政民主派’、 ‘市場經濟派’等的疑慮和反對。從這個角度觀察,薄熙來案又和四人幫(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一案有類似的地方,”“可以說,薄熙來案纏繞着‘高官貪腐’、 ‘權力角逐’和‘思想路線’三條線索,的確十分複雜,也因為這樣的因素,在薄案開庭審理時,才會有少數民眾在院外表達擁薄與倒薄的聲音,這也告訴我們,在法律之外,薄案還有很複雜、很深厚的政治層面問題必須處理。”

  美國中文《世界日報》的社論稱:“由於海內外觀察,都集中在庭審暴露的薄熙來家庭私密,和薄谷、薄王間的恩怨情仇,反而容易忽視兩個重大議題。一是地方封疆大吏的‘專權’,二是民營企業家的‘家奴化’生存形態,這對中國的未來發展殊為不利。對前者,新加坡資政李光耀有很生動的描述,謂中國集體‘皇帝’制度,除了中央的九常委(本屆為七常委)之外,各地省委書記也是。薄熙來濫權處理王立軍問題,竟然重慶市委常委們沒有真正‘制衡’的辦法,這就是中國可能分裂的重大隱患。而對後者,一個被薄熙來稱讚為‘有能力的民營企業家’,徐明在整個庭審中暴露的角色,就是薄家的‘錢袋’、 ‘家奴’、 ‘皮條客’,這種官商勾結的生態,對中國民營經濟的發展極為不利。這些問題,需要中南海認真思考,並在以後的體制改革中找到逐步解決的方法。”

  美國《星島日報》的社論稱:“當薄案的法槌落下,對那些作壁上觀的看客而言,意味着一出政治大戲的落幕;但對將反腐視作與時間賽跑的中共核心領導層而言,只要制度之‘籠’無法對權力形成有效約束,這依然註定只是下一場鏖戰的開始。擺在當權者面前無法逾越的難題是:中國的‘籠子’為甚麼總是關不住權力?在當前的政治環境下,薄案的審與判,顯然面臨重重壓力與變量,也是對執政者巨大的考驗。 ” “中國前任總理朱鎔基曾披露其任上到安徽視察糧庫,遭當地官員以乾坤大挪移手法借糧填倉欺騙,顯示事關國之安危的官倉亂象早已有之。在制度之‘籠’形同虛設之下,即便手握丁點小權的芝麻小吏,也足以在其權力範圍內興風作浪,甚至釀成滔天大禍。目前的制度之‘籠’既關不住‘大老虎’薄熙來,也關不住中儲糧群鼠,怎不令人深思? ”

  台灣《聯合報》的社論稱: “以司法論,普世主流理論認為,‘司法公正’必須建立在‘三權分立’之上,而‘三權分立’的可能性又必須建立在‘政黨政治’之上。因為,‘一黨專政’就絕無可能‘三權分立’,沒有‘三權分立’也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所以,中共一方面要‘四個堅持’,另一方面又要‘以法治國’,無異緣木求魚。”“今日的中共,黨大於法。且因黨不容法來管黨(中紀委先於公檢法),所以黨也管不住黨(習近平倡‘黨要管黨’)。這皆是緣於‘一黨專政’,所以沒有‘政黨政治’,所以沒有‘三權分立’,所以也沒有‘司法公正’。此次薄案審理,演出了一個‘照搬西方那一套’的法庭,卻只是買櫝還珠、東施效顰而已。省思薄案,即知中國大陸距‘中國夢’仍然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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