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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微博質疑命案被拘首案惹熱議

甘肅省一名初三學生因在微博質疑當地公安處理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並被轉發超過五百次,被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是網絡發帖轉播五百次入罪首宗案例。但事件引來網民不滿,有法律學者更質疑警方濫權,打壓維權活動,而且當事人未成年,應可按例不受羈押。 

初中生微博質疑命案被拘首案惹熱議 中文網絡照片DR
初中生微博質疑命案被拘首案惹熱議 中文網絡照片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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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報道,甘肅省張家川縣官方18日晚對外公布,該縣9月12日一名男子從高處墮下致死,並無可疑,但案件發生後,有人利用網絡平台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於是懲處七人,主要是罰款,但其中一人因發帖轉載五百次以上,情節嚴重,故將姓楊的初中三年級學生刑事拘留,「或將面臨檢察機關的公訴」。

由於死者家屬懷疑死者是遭他人毆打致死並拋屍,阻撓警方屍檢,並在網上散播消息,事件在當地引起諸多懷疑和熱議,16歲的楊姓初三生其後在14和15日亦發布三條微博,質疑警方的處理手法,又指警方曾因此與死者家屬和群眾發生爭執和衝突;並指案發地點的法人代表是張家川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蘇建。

縣法院19日澄清,該院沒有叫蘇建的副院長,案發地點的法人代表是縣法院一名副科級幹警蘇建忠(音)之妻,經營並無違法。

雖然當地警方以微博轉發超過五百次而刑拘該名初三生,但《京華時報》指,單以轉發量計,三條微博均未超過五百次。不過,由於楊生的微博接至Q Q空間,而有關帖子均被刪除,未知帖子總轉發次數。

事件惹來網民不滿,指「提出質疑豈能跟造謠畫上等號」,憂慮警方濫權;另亦有網民指,轉發五百次成罪的是誹謗罪,在網絡發布假消息而觸犯的尋釁滋事罪,不存在轉發五百次的規定。

根據9月10日開始生效的中國網絡管製法規,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五百次以上者,均可構成誹謗罪。

另外,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為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李永紅亦在微博指,依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楊生應該避免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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