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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與家庭

高文謙:中國兒童權益狀況與中國國際地位不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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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從校車超載事故,到邵陽計生官員賣嬰醜聞,從貴州畢節街頭凍死的流浪兒,到數以千萬記的留守兒童,從遭遇性侵的女童,到無數被拐賣的孩子,一樁樁事件讓人在痛心和憤怒的同時不禁要問:在已經躍居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代表着國家未來的下一代究竟面對怎樣的生存生活環境?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2013年9月26日和27日在日內瓦審議《兒童權利公約》在中國的執行情況。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資深政策顧問高文謙先生接受了我們的採訪。

2013年9月27日聯合國兒童委員會審議中國履約情況,圖為中國代表團在會議回答提問。
2013年9月27日聯合國兒童委員會審議中國履約情況,圖為中國代表團在會議回答提問。 (會議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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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謙:中國人權資深政策顧問

最突出問題:政府不作為

法廣:首先,根據中國人權的觀察,您認為中國兒童權益方面目前最突出的問題是什麼?

高文謙:我覺得中國政府在執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方面最突出的問題應該是政府的不作為。中國兒童權利的情況不是孤立的,是同中國整個社會情況、同中國整體人權狀況聯繫在一起的。具體地說,大家都知道中國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孩子都是家裡的寶貝,但是,現在社會治安非常不好,比如,前一段時間發生孩子上街玩耍丟失,竟被人挖去角膜這麼駭人聽聞的事情,中國政府應該給民眾提供一個安全的社會環境。這是第一點。

民間團體受到打壓

高文謙:第二,不能說中國政府在保護兒童權益方面什麼也沒有做,但是做得很有限。最大問題在於政府的面子、也就是政治高於孩子的生命安全。兒童權利公約的四大核心原則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孩子的生命權、生存權和發展權。中國在這方面做得非常不夠,而且,說輕了是不作為,說重些,政府反而是製造(侵犯)兒童權益事件的禍首。比如,四川大地震時,有多少孩子死於豆腐渣工程,政府不僅不去調查,而且,在譚作人等民間人士起來追查豆腐渣工程的時候,將譚作人判刑,送進監獄。再舉一個例子,毒奶粉事件中,政府其實早就知道,但為了零八年奧運會而有意推遲(通報),結果使更多孩子遭受毒奶粉之害,而且,牽頭(“結石寶寶之家”維權團體)的趙連海還受到官方的打壓。

中國人權(在這次聯合國兒童委員會審議《兒童權利公約》中國履約情況過程中)這次主要提出兩個問題。除全局性問題外,當然也有具體關注的問題。全局性問題中最重要的一點是中國政府的保密制度。譬如,兒童權利在中國究竟存在哪些問題,有哪些拐賣兒童情況,有哪些孩子受到虐待、哪些孩子被迫賣淫、丟失等,在中國國家保密法制度下,這些情況都是省級以上的機密,不能對外公布,因為這涉及中國政府的面子。這是這次中國人權報告的重點,因為它關係到方方面面:得不到這些信息,怎麼能去保護孩子?怎麼改進自己的工作呢?這是第一。

第二,政府一直極力打壓民間社會在這方面的角色。民間有專門從事兒童權益保護的團體,形式多樣,有些是家長自發組織起來,比如剛才提到的毒奶粉兒童的家長,他們自發組織起來,想打官司,想通過司法渠道需求公道,但最後不了了之。汶川大地震,死難孩童的家長也組織起來了,但譚作人被關進去了。

兒童權利是中國整體人權狀況的一部分

高文謙:還有一個制度上的問題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原則的第一條就是不歧視。為什麼我剛才說中國兒童權利是中國人權狀況組成部分呢,就是(因為)《兒童權利公約》規定不歧視,但是,中國由於戶籍制度,廣大的農民工的孩子們,他們的父輩進城打工,有些孩子被帶到大城市,和城裡的孩子們比,他們就是二等公民,沒有他們應當得到的教育權,他們沒有機會進入城市教育條件好的學校,只好去他們自己組織起來的學校,教育質量就有很大問題。這明顯違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關於孩子的發展權問題。

法廣:就是說他們的受教育權利本身是不平等的。

高文謙:對,是不平等的。另外,由於目前的經濟狀況,中國有一個新名詞:留守兒童,他們的父母被迫到大城市打工,帶到城裡的孩子是城裡的二等公民,沒帶到城裡留在家裡的孩子就變成了留守兒童,這對孩子的身心發展非常不利,但政府在這方面基本上不作為,順其自然。當民間社會的公益組織出現的時候,政府又百般打壓。因為中國政府把自己的面子、把維護一黨專權這樣一種制度放在第一位,孩子們的性命不在話下。

法廣:這些留守兒童雖然並沒有被拋棄,但是他們實際上沒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在這些留守兒童之外,還有流浪兒童,2012年底貴州畢節曾發生5名流浪兒童凍死街頭的事件;此外還有消息報道稱有福利院虐待兒童,等等。這些事件通過媒體曝光,給人一種感覺好像中國從政府到民間都沒有相應的社會機制去關注這些兒童。實際情況是怎樣的?

高文謙:您提到街頭的流浪兒童,這是中國目前的一大社會問題。我覺得民間社會看得更清楚。剛才我說到政府不作為,但是民間社會有很多人組織起來,比如網絡大V、前不久被抓的薛蠻子就曾在網絡上發起打拐運動。還有其他公益團體也在做這樣的事。但是,政府(對這樣的努力)至少是千方百計地限制,為什麼呢?他認為這是在揭他的瘡疤。而且,(民間組織)做大、在國際上有影響後,政府又不放心,就千方百計地限制。這就是中國的現狀。

最大問題是制度上的缺失

法廣:中國代表團在日內瓦履約審議過程中曾經以修鍊法輪功的父母為例,將孩子受到的不公正待遇的責任推卸到父母身上。在西方,至少在法國,孩子的權益保護不僅是家庭的責任,而且也被看作是全社會的責任,但在中國好像這種觀念還有些缺失,兒童權益好像完全是家長的責任。

高文謙:共產黨也說孩子是祖國的花朵,我們從小就接受這樣的宣傳,但是,實際上,有錢有權人的孩子可以有精心的培養,而且是嬌生慣養,但是最廣大的老百姓的孩子們都是家長自己負責任,政府可以說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我反覆講,政府本來應該有自己的責任: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相對於國內立法是怎樣的位置?與國內各項法律怎樣銜接?但現在中國不是一個民主國家的制度。孩子的事會牽動千萬人的心,可是政府把這樣的事看作是敏感問題,對政績不利,對國家形象不利,看問題的角度完全不一樣。中國執行兒童權利公約最大的問題,就是制度上的缺失。制度上不能與普世價值接軌,只是在口頭上,在聯合國委員會幾年一次審議(履約情況)的過程中,不得不去做一些表面文章,但實際上這個制度與聯合國權力公約的落實格格不入,與中國作為一個崛起的大國的國際地位格格不入,是非常不相稱的。

六千萬留守兒童!

農村人口進城務工的人口流動,離婚率上升,與經濟飛速發展並行的社會快速變遷,使得傳統的家庭結構受到衝擊,但相應的替代架構並沒有建立,原本應當在家庭框架的呵護下成長的孩子首當其衝在這種失衡中付出沉重代價。

根據中國婦聯的最新統計,目前中國18歲以下的農村留守兒童人數接近6103萬,占農村兒童的37.7%,佔全國兒童的21.9%。另有官方數據顯示,中國未成年孤兒近六十二萬,但獲得兒童福利機構養育的僅有十萬餘人,剩下的不是流落街頭,淪為人肉販子搖錢樹。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2013年6月的一篇報道稱,據不完全統計,中國每年的失蹤兒童約有20萬人,但找回來的只有大約200人。

中國於1992年參加《兒童權利公約》。根據公約規定,締約國需定期向兒童權利委員會提交關於履約情況的報告,並接受委員會的審議。2013年在日內瓦接受聯合國審議的報告系中國政府於2010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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