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網絡經緯

陳永洲事件掀起“濫用公權”問題的討論

發表時間:

本次節目關注中國記者陳永洲被拘捕事件以及中共前領導人彭德懷誕辰115周年在網絡上引發的一些評論。陳永洲是廣東《新快報》記者,他曾連續發表多篇批評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報道,10月18號在廣州被以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的罪名被長沙市公安局帶走。隨後,《新快報》23日罕見地在頭版全版以鬥大的標題吶喊“請放人”,要求湖南長沙當局釋放該報被捕的記者陳永洲。陳永洲被湖南長沙公安跨境逮捕一事,在國內外的媒體上立刻引起軒然大波。 

廣告

新京報 10月24日發表題為“損害商業信譽罪”抓記者濫用警權的社論,指出,長沙警方僅僅根據《新快報》刊發的報道,就跨省刑拘記者,明顯違反了刑法的謙抑性原則,也是濫用刑事司法權的體現。該事件也罕有地受到中央機關的關注,新華網的中國網事更間接支持新快報,但掌管中共意識形態和言論的中宣部,卻下達指示,要求各媒體暫停跟進事件。

在陳永洲被捕一周後,10月26號,事件卻出現了戲劇性的進展,中國中央電視台在新聞節目中,播出了陳永洲在看守所里與民警的談話,他坦承為了金錢,甘願受中間人指使,連續發錶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

中國中央電視台用近十分鐘的時間來報道陳永洲事件,明顯為中聯重科進行辯護,這種做法令人想到不久前央視以嫖娼罪報道被捕的網絡大V薛蠻子的事件。這裡且不說陳永洲的證詞究竟有多少真實成分,而央視如此興師動眾報道這個事件,播出未經審判的涉案人的錄像,這裡面似乎存在着太多的玄機和問題。

對此,在新浪微博上,著名學者傅國涌在他的微博上說;公權力沒有約束,要讓一個記者在囚禁中自唾其面太容易了,央視不過私器,為他們所用而已。重要的不是記者是否乾淨,而是公權是否可以如此肆意!

新浪網友Crabaggio指出:記者自唾其面?這種招法不是獨擔罪名而是戴罪立功。記者干不乾淨不重要嗎?那可是直接關係著能不能在和公權的對抗里站上道德制高點。

攝影記者@賀延光對此案也提出了四個問題,1.警方抓陳為何使用當事企業汽車?2.電視從早到晚播報未經審判的涉案人與遊街示眾有何兩樣?3.他人指使陳竟向香港和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做賊心不虛,求解此邏輯?4.怎麼聽不到律師的聲音?

@賈村原說: 記者被跨省而抓,不見央視做什麼說什麼,證實、報道記者有事,央視卻跑得賊快,為什麼是他們報道?就是有事,陳記者還是嫌疑人並不是罪犯,為什麼要給人家 剃光頭且在鏡頭前曝光示眾,這符合保護嫌疑人權益的相關法律規定嗎?央視的立場也太明星了吧? 央視這是跳到前台要當法官了。@神鷹鄭偉宏指出: 想起文革時期被迫戴高帽遊行的國民,在進入文明社會的今天,將一個國民在央視廣而告之,這比文革走得更遠。

據報道,在央視節目播出後,原本支持並呼籲儘快釋放陳永洲的廣州《新快報》態度發生大轉彎,就陳永洲事件發表道歉聲明。

人民網緬懷彭德懷

10月24日是彭德懷誕辰115周年紀念,中國官方媒體人民網特意發出一條紀念性的微博,簡短的幾句話勾勒出彭德懷的一生,內容是:他出身農民,不甘乞討年幼便賣苦力;他反對剝削,帶頭糶米吃大戶;他在艱難條 件下指揮大軍英勇作戰,屢建奇功;他擔負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的重任,功勳卓著;他晚年蒙冤卻忍辱負重、壯心不已。彭德懷的一生,以其巨大的人格魅力,激勵、 警醒當時和今後的無數人。緬懷!

這個帖子在微博上引發近一千五百條評論,超過五千次轉發,彭德懷個人的經歷實際上也是中國歷史的一面鏡子,但人民網的這篇微博似乎沒有點出彭德懷個人悲劇的要害,

法律學者徐昕指出: 他為什麼會“蒙冤”?是誰一手造成他“蒙冤”?他“蒙冤”的時候,“偉大光榮正確的黨”幹什麼去了?

網友二中老帥1評指出:我只知道他蒙受過冤,也冤過人。誰對誰錯,那是以前的事。我只想知道,現在,乃至今後,我們怎樣不會冤枉別人,也不會被別人冤枉。而刺蟲魚分析認為:沒有利用價值了,就被自己的主子殺了而已,他一點都不冤。那些在內戰中死去的人才冤,那些跟他一起去朝鮮沒有回來的人更冤,那些沒死的回大陸的都不知道去哪裡述說他們的冤屈。一位網民指出,在黨內整人的和被整的都是偉大的共產主義戰士!可黨外的小老百姓跟着遭殃那就太冤枉!難道就不能還權於民,讓大家在憲政的框架里有序地和平共處?

彭德懷於1974年被迫害致死,享年76歲。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