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中國司法

中國最高法院發文重申禁止刑訊逼供

中國最高法院11月21日發布《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重申在司法審判中應當放棄刑訊逼供的做法,並在有限程度上對法院上下級關係做出調整,要求下級法院不得就事實和證據問題請示上級法院。在現有體制下,刑訊逼供現象在中國屢禁不止。

停止酷刑虐待
停止酷刑虐待
廣告

《意見》共分27條,除了前五條提出抽象原則外,此外提出22點具體要求。其中包括明確要求採用刑訊逼供或者凍、餓、曬、烤、疲勞審訊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應當排除。

《意見》重申: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

為更好保護當事人權益,《意見》規定:除情況緊急必須現場訊問以外,在規定的辦案場所外訊問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對訊問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取得的供述,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應當排除。

此外,針對法院內部管理制度,《意見》要求建立科學的辦案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不得以上訴率、改判率、發回重審率等單項考核指標評價辦案質量和效果。下級法院不得通過降低案件管轄級別規避上級人民法院的監督。不得就事實和證據問題請示上級法院。

針對輿論詬病的“大三長”(公安局長、檢察長、法院院長)聯合辦案現象,《意見》要求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職責審判案件,不得參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聯合辦案。並提出,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可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眾代表等旁聽觀審。

法新社評論稱,中國最高法院在中共18屆三中全會後重申放棄酷刑逼供,可能顯示北京當局對民眾受到逼供侮辱導致暴力反抗,進而引發動蕩的擔心憂慮。

雖然明令禁止,但刑訊逼供現象仍在中國廣泛存在,例如今年上半年被曝光的遼寧“馬三家”女子勞教所。而且近期以來,還多次出現被告人在接受司法審判前、被安排在國家電視台等公開場合承認自己有罪的違法情況。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