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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與家庭

梁麗清:家庭暴力的根源是男女權利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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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起,每年的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針對婦女暴力活動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2013年6月20日在日內瓦發布的一份報告,在21世紀的今天,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仍然十分普遍,全球超過三分之一的女性深受其害。這份首次對全球81個國家和地區的數據進行分析彙總得出的報告顯示,全球大約35%的婦女遭受過伴侶或非伴侶的暴力侵害。

2013年11月25日,意大利首都街頭的國際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日活動投影。
2013年11月25日,意大利首都街頭的國際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日活動投影。 (圖片來源:路透社/Alessandro Bian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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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除針對婦女暴力日也是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因為女性遭受的暴力侵害雖然形式多樣,但往往發生在遠離公共視線的家庭,來自她們的生活伴侶。針對女性的暴力現象在不同地區、不同社會背景下會有一些差異,但卻普遍存在。在今天的婦女與家庭專題節目中,我們就邀請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關注女性問題的活動人士和專家談談中華文化圈內女性面對的家庭暴力問題。

中國大陸知識階層家庭暴力有上升趨勢

北京紅楓婦女心理諮詢服務中心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就開始關注女性權益問題。該中心首席心理專家兼副主任劉鳳琴女士向我們介紹了中國大陸家庭暴力的相關情況。

根據中國有關方面的各種統計,近四成的中國女性曾經遭受過各種形式的暴力,而且這些暴力現象有上升的趨勢。據劉鳳琴女士介紹,有超過34%的女性遭受過家庭暴力。目前來說,總體呈上升的趨勢,尤其是知識分子階層的家庭暴力有上升的趨勢。人們以前人們可能認為家庭暴力主要發生在貧困落後的邊遠山區,但統計以及一些網上調查顯示,大專學歷以上的女性在家暴案例中所佔比例已經達到50%。

劉鳳琴:北京紅楓婦女心理諮詢服務中心首席心理專家兼中心副主任

劉鳳琴:家庭暴力大多數情況下男人打女人,在受暴力的人群當中,女性佔90%以上,尤其是在中國,有人說這個比例是93%,有人說是97%,總之,女性佔多數。

發生在(家庭)外面的暴力,相對少些,而且法律的界定也更清楚一些,但家庭暴力隱蔽性強,在認知上,很多人會認為這是家庭問題,不像其他觸犯法律行為那樣界限認知清楚。

法廣:那什麼樣的行為應當界定為家庭暴力呢?

劉鳳琴:中國沒有專門的家庭暴力法,但是,婚姻法中談到的家庭暴力是指毆打、捆綁、殘害、包括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身體造成傷害後果的行為。我們(紅楓婦女心理諮詢中心)的熱線案例大部分首先是身體上的摧殘;第二種是精神迫害型,這種情況比較普遍,比如恐嚇、辱罵、猜疑、包括惡意貶低、故意刁難、等手段干涉配偶的行動自由,尤其是不許與異性來往,甚至與異性說一句話都會遭到毒打;還有怠慢對方的感受和需要,或者捏造事實,等等。第三種是性虐待,比如違背女性意願的強迫性行為,或者是難以接受的性行為方式、損害性器官等等;第四個方面是虐待體罰型,強迫她們過度勞動,甚至罰跪、禁閉、限制行動自由等;第5種是經濟虐待式,比如剝奪女性的生活必需品、限制花錢、扣留身份證、奪走工資、或者禁止外出工作、求醫等,這些都屬於家庭暴力。

社會救助機制不足

劉鳳琴:從國家機制來說,據我所知,我們沒有專門(為受家暴女性)的庇護所、收容所,即使有,這些機制也沒有行使職能。紅楓中心其實一直想做(這方面的工作),因為我們常常接到那些被打女性的熱線電話,但是我們不知道該讓她們去哪裡,所以,我們一直想做一個庇護所,但是,由於經濟原因,我們沒辦法做,而且,一旦做,就必須是長期、延續的。所以,目前,即使是在北京,我們也不知道該讓這些女性去哪裡。有些人會去婦聯,但是,婦聯也只能是做些勸慰,沒有地方可以收容她們,暫時給她們一個住所。

還有一個問題,我覺得這些努力都不夠系統,比如這些女性的權利的伸張、她們的心理康復、就業等方面需要的幫助都沒有。

 

 中華文化傳統上要求女性犧牲、忍耐

 

林美薰:台灣現代婦女基金會副執行長

林美薰:台灣面對的女性受暴問題,在種類上是與國際上相似,包含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人口販賣等問題。

從社會整體通報數字來看,家庭暴力的比例相當大,每年大約超過十一萬件以上,性侵害案例也達到一萬五千件,這些數字相當高。同時,在女性受害人所佔比例大約在六至七成之間。也就是說,每年有5、6萬女性遭受暴力。

但目前在立法方面,台灣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犯防治法》和《性騷擾防治法》這三部法律分別規範不同的針對婦女的暴力傷害。在家暴法方面,各地都有服務中心。

法廣:針對女性的暴力問題十分普遍,但是會以不同的形式、不同的程度等顯示出一些地區差異。在台灣的文化和社會背景下,針對女性的暴力是否有什麼與其他地區不同的特點?

林美薰:台灣社會其實就是一個大中國、大中華概念。華人社團通常在文化上集體性比較高,同時傳統文化也有相對對婦女比較壓抑的部分,比如在婚姻關係中,比較要求女性要順從,在家庭里,婦女的地位是犧牲和忍耐,所以在發生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家庭會要求女性為了家庭而忍耐,為了孩子的成長忍耐、犧牲等等。這樣的文化影響會讓很多婦女不敢求助,不能邁出這一步。

同時,整個社會文化對於離開家庭或者離婚的婦女也有一種負面的看法,比如,會認為是女性有錯在先,所以丈夫才會有暴力動作,這些離開家庭的女子被污名化,也導致那些還生活在暴力中的女性不容易走出暴力。

外籍新娘更難站出來求助

法廣:近些年,有不少外籍女性來台灣生活,這些外籍女性是否比本地女性更容易面對家庭暴力,投訴是否也有更多的猶豫和困難?

林美薰:是的。近年,台灣有很多外籍新娘,她們從印尼、越南、還有中國大陸等地嫁到台灣,從比例上看,她們受暴的幾率是比本地人高些。對於她們來說,要站出來求助當然是難上加難,除了她們陷於男尊女卑的觀念外,她們對台灣在地資源不太了解,不知道律師在哪裡,不知道社工可以給她什麼幫助,她們也會害怕接觸這些系統的人,比如司法、警察等。所以,這些年,台灣在各個地方都設立了外籍配偶的服務中心。

法廣:在您看來,要消除針對女性的暴力,台灣目前面對的最大問題是什麼?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

林美薰:台灣雖然已經就家暴、性侵等行為立法,也提供了許多服務,但在家暴方面,雖然立法已經許多年,但仍然有很多案件只看重所謂肢體上的傷害。其實,很多婦女受到的傷害是精神上的,是看不見的,是一種權威的控制,比如,有些加害人、先生會要求婦女應當梳什麼樣的髮型、幾點一定要回家、米應該怎麼洗、肉應該怎麼煮等種種要求和規範。這些都是不容易被看見的。這些婦女如果需求法律的協助,法院可能就不見得會核發我們說的保護令,這樣的結果就是讓很多在痛苦中的婦女很難需求法律的協助。我覺得這一點需要改變。

在性侵害方面,台灣性侵害行為的定罪率不高,大約只有四成多的案例定罪,也就是說性侵害整體的判刑度偏低。在這方面,台灣也需要再有突破。

 

香港:大部分受虐女性來自中國內地 

梁麗清:香港城市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

梁麗清:從官方的數字來看,有一個很奇怪的現象,2001年,香港有兩千多宗(家暴)個案,2008年時,有六千多宗,從這個數字看,家暴問題有上升的趨勢。但是在2010年的時候,就下降到三千多宗。男女受虐個案都包括在這些數字內。但是,我們知道,女性受虐人占其中92%,也就是說,大部分配偶或親密伴侶個案的受害人都是女性。

剛才我說這個數字在2010年時下降,這是不是說香港的家暴問題已經改善,問題不太嚴重了呢?如果是這樣,那就太好了,值得我們高興。但是,我不是太樂觀,因為我看到的情況是:數字和問題的界定有所改變,可能是數字下降的一個原因。2009年起,警方的數據中多了一個家庭事件的分類。理解什麼是家庭暴力、怎麼界定個案、怎麼歸類這些都很重要。

法廣:家庭暴力在世界各地都比較普遍。在香港的社會和文化背景下是否有什麼特點呢?

梁麗清:香港與其他地方沒有太大區別,但是,就香港的社會情況,我們注意到大部分受虐待婦女都是從中國內地來的,這種情況比較普遍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些婦女大部分人在香港沒有資源,沒有太多朋友,也不懂怎麼運用社會服務去幫助自己解決問題,所以,她們的丈夫就可以運用權利控制她們。

家庭暴力的根源不是家庭關係好壞

梁麗清:女性面對家庭暴力問題的核心不是男人的脾氣好壞,不是家庭勾通好壞,如果這樣去看待家暴問題,就是沒有準確地理解問題的根源。問題的根源是男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在社會中的地位不平等,所以,一種操控的關係就可以形成。因為在傳統社會裡,女性要聽從丈夫,特別是一些從大陸來的女性,她們沒有錢,受教育水平也不高,這是一種不平等的權利關係,婦女在家庭或者社會就是一個弱勢群體。就是說,家庭暴力問題不是家庭關係是否融洽的問題,而是男女社會地位的平等與不平等問題。如果不從性別平等的角度去看這個問題,就無法理解為什麼大部分家庭暴力的受害人都是女性,不是男性。聯合國的一些文件已經很清楚地說明:婦女受到暴力傷害是性別問題。這一點很重要,男女之間應該是一種互相尊重的關係,同時也需要一些資源幫助婦女多一些知識,知道怎麼可以跳出這種暴力的關係。我看到很多社工沒有鼓勵受暴婦女跳出這種暴力關係。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因為暴力關係可以越來越嚴重。我看到很多婦女在這種暴力的關係中停留超過十年!因為她們不知道自己有方法、有能力脫離這種暴力關係。如果她們得不到對問題的正確認識,又沒有足夠資源(比如住的問題、錢等等),她們就不敢離開她的丈夫,因為她要考慮的不僅是她自己,還需要考慮孩子 大部分婦女不離開她們的丈夫就是想讓孩子有一個安穩的家庭,但這是一個錯誤的想法,因為,在一個有暴力的家庭,孩子的成長也受到影響。

針對女性的暴力在全球普遍存在,在家庭暴力因為其隱蔽性質而容易為人所忽略,而多數遭受暴力侵害的女性都不會主動報案。法國有關方面的統計顯示,2012年,法國全國有148名女性死於生活伴侶的暴力,相當於每兩天半就有一人死亡,但只有10%的受暴女性向警方投訴。

消除針對女性的暴力,需要改變男女社會地位多種形式的不平等現實,也需要全社會對這些隱蔽的暴力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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