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問主要內容
中國/司法

中國最高法院發布十個不準規定 要求司法廉潔樸素

在中國冬令節日高峰到來前,中國最高法院罕見發文,要求全國法律系統糾正節日奢侈浪費以及各種不正之風。這是繼中央紀委下發“煙花爆竹禁令”,嚴禁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之後,又一個要求節儉廉政的文件。

廣告

據網絡媒體消息,中國最高法院日前印發了《關於糾正節日不正之風的“十個不準”規定》,要求各級法院堅決剎住節日期間的奢靡浪費之風,構建起節日糾風工作的長效機制。

“十個不準”規定涵蓋每年元旦、春節、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節日,詳細要求各級法院及全體法院幹警在節假日期間行為規範,主要內容包括:不準以過節名義濫發實物、現金及支付憑證;不準用公款購買、印製、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不準用公款購買煙花爆竹、煙酒、月餅等年貨節禮,或者以過節名義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活動;不準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或者用公款豪華鋪張舉辦慶典、晚會等活動;不準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支付憑證等財物;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不準違規使用公車或者將公車外借他人使用;不準向案件當事人及其委託人借車用於探親訪友或外出遊玩等活動;不準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不準從事與法院工作人員身份不相符的活動,或者涉足與法院工作人員身份不相符的場所。
最高法院要求對違反“十個不準”規定的行為,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嚴肅查處。

不過,對於上述規範節假日行為的規定,有網友諷刺道:難道平時就可以為所欲為了。還有批評說,此類規定多次頒發,但根本就沒有約束力。

 

分享 :
頁面未找到

您嘗試訪問的內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