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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摩根士丹利

內幕交易受損 中資群星紙業19.68億資產可能凍結作賠

摩根士丹利亞洲前董事總經理杜軍利用公司進行內幕交易獲利,須向297名受影響投資者償還內幕消息公布前後的股份差價,涉及款額2390萬港元(下同,摺合224萬歐元),這索首宗法庭判例確定後翌日,證劵監察機構即稟法庭,要求凍結涉嫌披露虛假數據誘使投資者進行交易而停牌的群星紙業19.68億元資產,以便償還股東損失。法律界人士估計,證劵監察機構日後可能會常用此方法保障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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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令杜軍需償還客戶內幕交易差價的,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根據有關條款,香港證劵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可要求法院頒令,凍結市場不當行為者的資產,將違規交易還原至未交易前的狀態,並向交易對手和股東等受影響人士償還交易損失。

擾攘超過6年的杜軍內幕交易案,是指摩根士丹利亞洲前董事總經理杜軍,於2007年初代表摩根士丹利擔任中信資源收購油田資產的小組成員期間,得悉該公司將會收購,於是在收購消息公布前,先後九次買入2670萬股中信資源股份;當中信資源股價於收購消息公布而大升後,杜軍沽出其中1300萬股,獲利約3340萬元。法庭其後於09年裁定杜軍內幕交易罪名成立,最終判監六年,罰款168.8萬元。但投資者未獲賠償,證監會遂以《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向杜軍進行民事索償,法院昨天(12日)頒令,杜軍需「還原」他在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期間買入中信資源股份的交易。這意味當日297名向杜軍沽出中信資源股份的投資者,將可獲得杜軍償還內幕消息公布前後的股份差價。
主力負責有關訴訟的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Mark Steward)認為,此案明確指出,不法行為的後果,包括復原或補救的成本,均應由違規者負責,而不應由無辜的投資者或市場來承擔。

最新目標:群星紙業

言猶在耳,證監會便迅速於昨日(13日)再度入稟法院,要求凍結因涉嫌披露虛假數據誘使投資者進行交易而停牌逾兩年的群星紙業合共19.68億元資產,以便還原交易時向股東作出賠償。有關金額,包括2007年該公司上市集資的16億元、2010年供股集資的3.5億元及2011年發認股權證集資的1800萬元。

群星紙業總部在山東,2011年3月發布業績時,遭時任核數師畢馬威質疑財務文件的真實性,停牌至今。截至今年上半年,集團流動資產凈值只有約7億元人民幣,2011年停牌前市值為32億元。

據悉,證監會現時仍在處理的涉嫌內幕交易案,包括中金再生案及Tiger Asia,後者涉及的款額比杜軍案更多。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有足夠證據,證監會可能再引用同一條款要求該兩家公司賠償。

過往,證監會曾據此例,讓法庭頒令上市時以虛假資料誘使市民購買其股份的洪良國際斥資10.3億元,回購股份,但透過法院頒令就內幕交易作出賠償,杜軍案是首宗法庭判例,對日後的同類型案件有參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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