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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儀隴新聞網編輯因發布“命案”消息被拘3天

12月26日凌晨,儀隴縣一山村發生“一家3人室內燒炭取暖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意外事件。26日當天,儀隴一家新聞網站工作人員陳某,通過網站官方微博發布稱之為“命案”。

中國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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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成都商報報道,27日凌晨,陳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儀隴警方處以“行政拘留3日”。對拘留這位編輯的原因,當地警方一位不願具名人士介紹,不管從刑事偵查層面,還是語言文字層面,並不是死了人就能稱“命案”。

北京外國語大學的新聞學教授展江就認為: 命案是殺人案件的簡稱無誤,如果是煤氣中毒致死,不能稱為命案。小編陳某多半是缺乏知識,而不大可能是故意混淆,果如是,批評教育足矣,為何拘人?

根據成商的上述報道,12月26日上午,儀隴縣日興鎮白廟村2組,一雷姓居民家中,老夫婦與小孫女被人發生死在床上。28日19時25分,儀隴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儀隴公安”發布了關於3人死亡原因的說明,大意為:天冷在卧室內燒炭取暖,空氣不流通導致一氧化碳中毒。

陳某是儀隴縣一新聞網站的工作人員,管理該網站官方微博。26日10時39分,陳某收到手機短信稱:昨天晚上,日興鎮馬路鄉白廟村2組,3條命案,已經報警。當日12時22分,陳某通過該網站新浪和騰訊官方微博,發布以下內容:據網友報料,儀隴縣日興鎮馬路鄉2組,聖誕節晚上發生命案。

陳某說,發布該條微博之後,他用手機短信向日興派出所警察求證,並要求提供相關情況。對方用短信回復稱“不是命案,正在調查”。成都商報記者查看陳某手機,他是在發布“命案”微博之後的26日12時41分開始向警方求證的。
期間,陳某還以微信的方式將微博內容傳給網站負責人,對方明確要求“調查核實”。但陳某的“調查核實”仍停留在他向日興派出所求證的層面,也沒有對已發布的微博內容做任何修改。

27日凌晨,陳某正在租住屋玩手機。“來了4人,亮出證件說是警察,把我帶到了儀隴縣公安局接受調查”,陳某回憶說,警察問了他發布“命案微博”一事,說他通過網絡散布謠言。“大約在凌晨3點鐘,宣布對我拘留3天,隨後把我送到拘留所。”

《行政處罰決定書》稱:陳某在26日12時22分,使用註冊名為“儀隴新聞網”的騰訊微博發布“聖誕節命案”。經查,該信息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擾亂公共秩序。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決定對違法行為人陳某處行政拘留3日。27日17時30分許,被拘留大約14個小時之後,陳某走出拘留所大門,“我以單位事情多需要處理為由,向警方請假並被獲准。”

因為發微博被拘,陳某說他很冤枉。他說:我認為死了人就叫“命案”。

對此,當地一位不願具名的警方人士認為,不管從刑事偵查層面,還是語言文字層面,並不是死了人就能稱“命案”。

關於“命案”,舊版的《現代漢語詞典》解釋只有5個字:殺人的案件。四川律師廖睿則認為,一家三口在家中毒死亡,沒有偵查結論前,誰也不能夠排除可能的刑事犯罪,稱為“命案”非常妥當。儀隴警方此舉,小題大做,濫用警權,破壞了輿論監督,應當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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