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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功權與許志永

王功權與許志永“反目”官方說辭招網民懷疑

正值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受審之際,許志永好友,億萬富翁王功權突然“認罪”“揭發許志永”“與許志永斷絕來往”,因而獲得取保候審。當局的說辭和官媒的渲染引起眾多網民的質疑。

王公權和許志永
王公權和許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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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中國新公民運動發起人許志永案開庭,這位被視為和平的維權人士面臨被判刑的命運。也就是在這當口,同一家法院發出微博稱,“王功權承認與許志永一起策畫、煽動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深刻反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功權變更強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審”。

今天,北京電視台配合報道說,曾資助許志永的王功權表示,“自己非常後悔,對不起孩子和家庭,以後會斷絕與許志永的來往。稱自己想不明白許志永作為一個法學博士,為何不肯認罪”。

不過,官媒的解釋和法院的說辭未能平息民間的懷疑。網友轉述張學忠律師的話說:“我認真看過王功權先生的親筆供詞,其中確有一些悔罪認錯的表述,但他並未出賣或陷害任何人;實際上,從他所坦承的事實可以看出,他一直是一個真誠、善良且充滿公共情懷的人。大家不要被當局的宣傳所誤導,讓我們敬佩和支持那些堅持的人;理解和寬待那些妥協的人”。

推特上還轉引張律師的一段話說:“一中院發布王功權以認罪換取保的消息完全是歪曲事實,功權是說過他想早點出來多陪陪家人,寫些詩,但他並沒有出賣朋友,有興趣的看看他的親筆供詞吧!”

網友艷萍說:“認罪可取保,不認罪就判刑,這還是法律嗎?表明了他們其實犯的是“姿態罪”,又回到表忠心時代了,悲。”

項小凱寫道:“王功權認罪,無需大驚小怪。既然污名化,本來就是對方之目的,而 王以一己之力,抗百倍之敵,一遭城池失守,又豈能怪罪守將無能。更何況,非法人身強制下,任何聲明都不具備合法效力。這既不能代錶王本人的真實意願,也不 對王的日後行為,構成任何約束。祝賀王功權暫獲自由,與家人團聚。”

秦邦寫道:“王功權可不是薛蠻子,後者只是一個商界小醜,央視認錯不過是配合演出,王功權先生,在秦邦眼中,乃是真正有勇氣有擔當的商界榜樣!在我們無法得知的嚴刑逼供還是軟硬兼施下,即使你真的認罪,無妨。在這個國家,所有有良知的人都是有罪的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妙覺寫道:“我認為王和許趙丁李等人都是無罪的,他們主觀意圖不是為了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在犯罪構成四個要件中,缺一要件就不構成犯罪。我查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沒發現“認罪反省”就可取保候。不認罪不反省,就送上法庭受審,說明這是政治案件。這是典型的選擇性執法”

還有的網民在推特上揭露說:“網易和鳳凰關於王功權的帖子,跟帖前排都被五毛佔據,兩處五毛帖內容高度一致。雖然不理解但得承認:中國確實有很多壞掉心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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