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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中國

加拿大提高移民條件中國人料最受影響歐洲或成新目標

香港和中國內地人移民熱點的加拿大,修例收緊移民規定,包括延長居住加拿大時間一年、須入籍考試的年齡擴大至14至64歲、申請人要在沒有翻譯員協助下說流利英語或法語;詐騙移民者的最高刑罰會以百倍提高至罰款10萬加元(約6.6萬歐元)或入獄五年。加國官員稱,修例可紓緩申請人數,並加速審批積壓申請。香港移民顧問估計,新法案對內地人影響最大,有意移民者或將目標轉往條件較寬鬆的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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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每年吸納25萬名移民,最大來源地是中國,而加拿大則是中國人第三大熱門地,中國人主要藉投資移民入籍加國。經過數年暫停接受移民申請後,加拿大在當地時間6日在官方網頁上發布入籍法修訂法案,全面修訂自1977年起實施的入籍法。

根據新修訂,獲得永久居留權人士提出入籍申請後,需要在加國住滿的年期,將由現時的四年內住滿三年,改為在六年內須住滿四年,每年至少須在加國住183天,並須提出繳納所得稅證據作為住在加國四年的證明,而不是像現時般,毋須提交任何住加證明。另外,四年的居住年期,不會像現時般把成為永久居民前的住加年期計算在內,即要在提出入籍申請後真的「住滿」四年。

換言之,修例後,移民加國的居住年限要求比美國和澳洲的分別長一年半和一年,分析相信會削弱移居加國的吸引力。

其次,加拿大又要求申請入籍人士考試的年齡規定,由現時的18歲至54歲,擴大至日後的14歲至64歲,申請人需要在沒有翻譯員的協助下,以流行英語和法語參與對加國了解程度的知識測試。

此外,申請入籍費日後將增加兩倍到300加元(下同,摺合約200歐元),而加幅更驚人的是詐騙移民罰款,日後將增加99倍至10萬元,最高刑期亦大幅由一年延長至五年。

最後,新版的加拿大入籍申請表上,將加入「長住加國意圖」的條款,若申請者入籍後迴流原居地,可能被指造假,而申請入籍時提供失實資料者,當局有權褫奪其公民身分。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克里斯‧亞歷山大在聲明中說,新法案將有助緩和目前入籍申請積壓的32萬多宗個案,期望可把審批時間大大縮減至一年。至於已遞交入籍申請者將不受新例影響。

港人移居加國近年大幅增加四成至每年約一千人,中國人更多利用香港作為投資移民加拿大的「申請地」,據報,加拿大2011年的移民申請中,逾七成是中國人經香港領事館遞交的;截至2013年,在五萬多份積壓的投資移民申請案中,七成由香港領館遞交。可見加拿大是香港和內地人的移民熱門地,而在香港和中國內地均有提供移民顧問服務的關景鴻預料,語文關難不倒港人,估計新例將對內地居民影響最大。

不過,他補充,測試及繳交入息稅證明只適用於技術移民,對家庭團聚及中國人較多採用的投資移民,並不適用。

關景鴻總結,新例將大大削弱加拿大的移民吸引力,因按新規定,輪候審批加上居住要求的年限,入籍或要七至八年。他估計,有意移民者,或轉向移民政策較寬鬆的歐洲。

中國人外移數字近年不斷上升,已由1990年的410萬人,大幅飆升至2013年的920萬人,部分經香港申請。這是繼台灣日前收緊港澳移民條件後,第二個會收緊香港移民條件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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