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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

張海減刑一天的行賄費約為28歐元

就違法減刑出獄並已逃往海外的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中國檢察機關在上月已立案調查24人,並公布張海透過第三者行賄至少36萬元人民幣(下同,摺合約4.2萬歐元),獲取舉報立功數據來減刑4年多,令原本判刑10年的他,入獄6年便出獄。

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日期不詳。
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日期不詳。 網絡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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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受調查的監管埸所工作人員遍及韶關、番禺、佛山等地及省監獄管理局,據新華社報道,張海透過律師和女友先後向韶關市中院原審判監督庭副庭長丁飛雄及其他監管人員行賄30多萬至3萬元不等,另有兩筆涉及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原獄政處處長郭子川和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的賄款數目不詳。張利用頻繁轉換監獄後提供立功數據而獲減刑三次,共減刑4年1個月28天。

以減刑天數與賄款相比,張海每減刑一天只須付237元(摺合28歐元)。

張海當年是中國商界風頭最盛的年輕人,從2000年起,先後染指多家科技公司,並於2002年收購中國最大的飲料生產商之一健力寶集團50%以上的股份。05年被佛山警方拘捕,後因職務侵佔罪與挪用資金罪,一審時獲刑15年,二審減至10年,原應在2015年出獄,但淑刑後於2011年春節期間出獄。經傳媒揭發他偽造立功資料並潛逃國外後,廣東省檢察院才在今年1月20日證實,張海已經逃往境外,距離他假釋出獄後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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