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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

魯平:愛國要愛社會主義中國 前高官及學者反對

任內完成基本法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前主任魯平,罕有地就香港特首普選發表意見,指特首必須愛國,而愛國必須從整體上擁護憲法規定、實行社會主義的中國。但香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和澳洲政制學者均認為,《基本法》沒有特首須愛國的規定,學者更指出,是否愛國,應由選民決定,非由官員畫定。

中國國務院原港澳辦主任魯平
中國國務院原港澳辦主任魯平 資料圖片,翻拍2013年5月香港電台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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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中央官員早前談及2017年普選特首時已表明,特首必須愛國愛港,但未有作出具體說明,中新社20日發布魯平的專訪,表明愛國不能抽象。他指出,形如香港小憲法的《基本法》訂明,特首就職時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即必須擁護基本法序言中的「一國兩制」方針,當中,「一國(中國)」是主體,即特首「首先必須效忠於實行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此同時也效忠於實行資本主義的香港特別行政區」。

他續稱,《基本法》第44條亦規定,特首不能有外國居留權,就是效忠的體現。他不點名地批評有泛民人士指,愛國是愛中華民族的說法,指「一個人不能抽象地愛國,卻具體地去否定它」,如果一個中國公民只是愛祖國悠久的歷史、優秀的文化等,但不愛實行社會主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還不能說他是一個真正的愛國者」,因為即使是一個外國公民,也可做到這點。

魯平又說,基本法源自中國憲法,而憲法第一條已訂明,中國實行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因此,包括港人在內的中國公民都有義務維護國家的社會主義制度。即使按「兩制」,人民可以不贊成在港實行社會主義,「但你不能破壞作為整個國家主體的社會主義制度;你必須尊重13億人民選擇的社會主義制度。凡是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都必須遵守這條最基本的規定」。

不過,香港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表明,基本法第44條已就特首候選人作出規定,當中並無提及愛國愛港,北京應相信港人不會選出與中央不能合作的人出任特首。

剛在港出席會議的澳洲政製法律學者柯紀年教授(Prof. Graeme Orr)指出,《基本法》第44條已就特首國籍問題設限,毋須再有愛國要求,況且,誰人愛國,應由選民經民主程序決定。若由政府來決定誰人愛國,是十分危險的事。另一來自美國的政治學教授鞏克(Prof. Paul Gronke)更直言,要求地方首長愛國有違民主,情況一如軍事民主政權以意識形態揀選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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