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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人權

偷渡回中國探妻 香港保釣人士楊匡候判

在探望在囚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妻子劉霞後被吊銷回鄉證的香港社運人士楊匡,因急欲探望流產的中國妻子,偷渡回中國內地而被當局覊押三個半月,他昨(14日)午在深圳一個法院承認偷越邊界的行為,但強調回鄉探親是天賦人權。法庭將擇日判決,而被告的辯護律師相信,楊匡獲輕判的機會不大。

Hongkong M.Yangkuang,défenseur de l'ile de Diaoyu
Hongkong M.Yangkuang,défenseur de l'ile de Diaoyu wikipedia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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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匡偷越邊界案昨日在深圳南山區法院開審,同為維權人士的楊妻劉沙沙及楊匡父母獲准入內旁聽。

檢方指出,在去年3月至12月期間,楊匡四度偷越邊境,包括使用他人回鄉證或自行駕船回內地,情節嚴重,證據確鑿。

楊匡在庭上自辯時指出,回鄉探親是基本人權,只能經過嚴密司法程序取消,但公安因他探望無辜的劉霞而吊銷其回鄉證,做法不合理,亦是對他的迫害。他又透露,曾多次申請回鄉證,但不成功。

楊匡的代表律師龐琨在法院外表示,楊匡作為香港人,在內地行走不應構成偷越邊境。但他對審判結果不感樂觀,認為輕判的機會不大,一旦楊匡被定罪,會提出上訴。

龐又說,偷越邊境罪最高刑期為一年,但若越境者在內地無犯罪,通常只會判兩三個月,而楊匡已被羈押3個半月。

楊匡去年3月到北京嘗試探望劉霞,中國其後沒收並取消他的回鄉證五年。同年12月,他的妻子劉沙沙流產,楊匡遂於該月22日偷渡到河南南陽探望,30日抵達深圳時,在羅湖口岸被深圳公安刑事拘捕,一度與妻子失去聯絡,並關押在深圳南山看守所。及至今年2月,案件移送深圳市檢察院,被當局以偷越邊境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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