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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喜遭判監三年 打擊新公民運動未停

要求官員公開財產的維權人士丁家喜,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名成立,被判入獄三年半;同案同屬新公民運動成員的其餘被告趙常青被判監兩年半、李蔚和張寶成分別被判入獄兩年。他們的辯護律師表示判決不得人心,表明會上訴,又指有關判刑反映當局不會停止對新公民運動的打壓。

丁家喜微博發布的照片
丁家喜微博發布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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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早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聽取一審判決的有二十人,但不包括丁家喜家人和他的辯護律師隋牧青。隋向本台表示,原打算前往法院,但在昨天(17日)近午時分,接獲該案合議庭一名法院通知,取消他當丁家喜辯護律師的資格,即使他到場,也不會讓他入內。隋形容,法院的做法是無法無天。

相對於昨天全程微博公開審理的網絡紅人秦火火網上誹謗及尋釁滋事罪,當局對丁家喜等人的現實聚眾擾亂一案卻如臨大敵,法院四周一早已拉起封鎖線,數十輛警車和過百名公安在場戒備,法院門口更有武警駐守。

丁家喜是中國“新公民運動”的主要組織者,判刑前已預計會被判入獄三到四年,丁的辯護律師隋牧青向本台解釋,丁家喜只是行使公民權利,根本無罪,當局的判刑只是反映丁在新公民運動中的重要性,亦反映當局對有關運動的姿態,故此,雖然新公民運動的主要人物均已被判刑,當局也不會就此罷手。

隋認為,當局的打壓雖然重創新公民運動,但不會令運動停止,因為這樣一個不得人心的判決,等於向人民宣布,人民無權爭取他們認為正確的事,例如呼籲官員公開財產,這是人民不能接受的,會刺激更多人站出來爭取。事實上,在丁案審訊期間,便陸續有維權人士前仆後繼地聲援。

律師判決前突被取消辯護資格

身在廣州的隋牧青又透露,審理丁案的其中一名法官昨午致電他,聲言剝奪其代表律師資格,因為他在月初的案件審訊期間退庭,形同拒絕辯護。隋由於不滿法院完全不聽取他們的辯護詞,忍無可忍,在案件開審的第二天不作辯護以示抗議。

隋認為,法院的決定是無法無天,因為根據法例,律師只在損害當事人利益的情況下才可被解除辯護資格,但他退庭的行為已得到丁家喜的同意,不存在損害丁的利益。而他當時在庭上已表明,這不代表他拒絕為丁家喜等人辯護。

他續稱,丁早已表明會上訴,即使對上訴結果不抱期望,亦要行使自己的權利。

今天到法院聽取判刑的,是身在北京的另一名代表律師張科科。張科科在法院作出判決後指責法院沒有給予丁家喜發言機會便將他帶走。他又指責法院的審訊違法,因為法院將同案的被告分開在不同法院審理。

丁家喜自2010年起積極爭取教育平權,並在2012年12月與許志永等人向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發表公開信,要求人數逾二百名的部級或以上官員公開財產,又聯同多人走上街頭申述要求,結果去年4月被當局以”非法集會“為由刑事拘留,其後又先後改為“尋釁滋事”及“聚眾擾亂公眾秩序”。

至於運動發起人許志永,年初已被判監四年,上訴仍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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