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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媽廣場舞攻陷巴黎盧浮宮引網民熱議

四月的巴黎盧浮宮,一群中國大媽在此跳廣場舞的照片,近來再次成為網民熱議的話題,網友“加啡貓在香港”現場拍攝的圖片顯示,盧浮宮外,一群身着玫瑰紅上衣配黑色長褲的中國大媽,伴隨着音樂跳起歡快娛樂的壩壩舞。圖片配發的文字說明稱:“盧浮宮廣場也被中國人佔領了”,同時用手機標記地理位置,顯示為“Port du Louvre”(盧浮宮廣場)。截止記者發稿時,該微博已經得到25124次轉發,超過7000次點贊,評論者多達5501人。

巴黎盧浮宮門前廣場。
巴黎盧浮宮門前廣場。 RFI/Đức Tâ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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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友囡囡轉載的這篇報道,拍攝者“加啡貓在香港”肯定了照片的真實性:“是現場,我有現場定位”。對於網友冠以炒作的質疑不以為意:“我沒興趣出名”。拍攝者稱:“因為一張羅浮宮廣場跳舞的照片變成熱議話題,我才知道那叫廣場舞。因為被懷疑是P圖,我才知道下次偶遇要拍短片。世界變得太快,有圖有真相已成過去式,現在是要求有短片有真相的年代了”!

引發質疑的中國大媽巴黎盧浮宮門前表演廣場舞照片
引發質疑的中國大媽巴黎盧浮宮門前表演廣場舞照片 中國網絡

PS質疑:前排大媽腳存疑

由於圖片本身不太清楚,放大後部分失真,很多網友懷疑拍攝者“加啡貓在香港”是後期P圖。尤其是前排兩個大媽的腳,引來很多質疑聲。網友“迷糊小妖變老妖”直截了當:“P的這麼厲害,一個大媽腿都陷地下去了,我都驚呆了”!對此,“加啡貓在香港”回應:“剛回到香港,正在回家途中。有關羅浮宮中國大媽跳廣場舞的照片,我是用手機拍攝的,只拍了一張,本人手機是三星的,據說有1200 萬像素照片清晰”。

有網友狂罵並質疑本人,我在此聲明:本人對電腦知識的認識極低,不懂怎樣P圖,也不打算學習此種知識”。 在拍攝網友微博中,早在24日放“中國大媽在盧浮宮跳舞”之前,就發過多條到過法國的微博,巴黎經典建築埃菲爾鐵塔、凱旋門等都在其列。

業內人士:未看到原圖不能確認

圖片是否為PS處理?記者也諮詢了多位從事攝影多年的業內人士,對方均表示在沒有看到原圖分析的情況下,不能夠得出結論。一位業內人士推測圖片為真,“雖然圖片清晰度不夠,但圖片一邊還有人給大媽拿衣服,還有其他拍照者”。而另一位資深攝影者有自己的看法,“初步推測,看起來不太像真的。幾個中國大媽的影子方向似乎不一樣,其中兩位的腳也有些不清晰,存疑”。記者試圖私信、評論聯繫上拍攝者“加啡貓在香港”,對方均沒有回應。

 網友稱讚:征服世界
對此,有網民調侃說,這是中國大媽征服世界的開端:“廣場舞世界巡迴演出的第一站”!伴隨着最近大火的美食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也有網友別出心裁稱其為:“腳尖上的中國”!還有網友辣評:小時候經常聽到一句口號:衝出亞洲,走向世界。想不到最早實現這個夢想的是中國大媽。不過,部分網友卻認為,中國大媽的行為太過影響他人,“跟周圍的高雅藝術氛圍非常不相稱。反正覺得不算給中國人爭臉”。

盧浮宮廣場跳舞丟了誰的臉?

中國大媽以鮮紅的民族風裝束,將廣場舞陣容挺進盧浮宮廣場,不僅沒有能讓身處國內的網友從中分享到尊榮,相反讓太多人有着無地置容的自卑。雖然世界浪漫之都的警察,沒有像紐約這座法治之都的警察一樣動用手銬,但不少人可能打心眼裡巴不得這批大媽迅速消失。能在盧浮宮廣場跳舞的中國大媽,肯定不是一般的大媽。生活條件不一般,勇氣更是了得。

很多網友覺得丟人,他們將中國大媽的廣場舞,當成了一件丟人的家醜,寧願在國內忍着,也不想讓她們的廣場舞姿、連同噪音一起代表着“中國”。所以,這張照片曬到網上,人們對自己的母親輩,表現出了從未有過的反感與厭惡。總而言之,大媽們在盧浮宮廣場跳着自己的舞,晚輩們在國內卻覺得丟了自己的臉。中國人在變,不是中國的老人變壞了,而是年輕人變得進步了。

他們與長輩之間的衝突,其實是公共意識的衝突,也是自我形象在表現形式上的衝撞。他們在改變自己的同時,希望也能夠改變父母長輩,希望他們不要總是將物質文明的進步溢於言表,也不要因為兒女孝順能幹,而將幸福曬在閑暇的廣場舞步上。但是,吃過生活苦頭的大媽們,卻總是無法抑制“翻身作主人”的揚眉吐氣之情,無法節制“甜蜜生活”的喜悅。她們就像一群精神暴發戶一樣,走到哪裡,就將廣場舞跳到哪裡。

廣場舞之惑,不能止於民間鬥氣

2013年4月國際金價大跌,中國大媽瘋狂搶金一戰成名。此後,“中國大媽”成為一個網絡新興名詞,《華爾街日報》甚至專創英文單詞“dama”來形容“中國大媽”。在廣場舞這件事上,中國大媽所演繹出的豪邁與霸氣,絲毫不遜於搶購黃金。從已知的報道來看,從北京到廣州,從上海到烏魯木齊,全國各地的小區居民們為了對抗廣場舞而使出的招數不下十幾種之多。

溫柔點的是口頭勸阻、叫罵、扔水袋,激進點的是潑糞、鳴槍、放藏獒……“戰備”不斷升級的背後,是廣場舞的步步緊逼,讓居民不堪其擾。沒有哪一條法律禁止民眾鍛煉身體,中老年人跳跳廣場舞其實是一種非常值得提倡的生活方式。但是個人自由從來不是沒有止境的,當個人行為延伸到公共空間的時候,就必須受到一定的制約,也即不得侵犯他人和公共利益。通俗地說,就是不能把個人的自由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

從這個意義上說,跳廣場舞本無錯,問題出在錯誤的地點、時間和方式。需要明晰的一個概念是,當擾民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如果還無視別人的勸阻,就不僅僅是一個失德行為,而是一種違法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懲戒。去年8月,有媒體報道,因為一些華人大媽在紐約布魯克林的日落公園跳廣場舞,周邊居民不堪噪音多次報警,舞蹈隊的領隊大媽近日被警方上了手銬並開出傳票。

這一事件曾經引發了關於文化差異的討論。但換個角度看,文化有差異,但相關法律本身是相通的,既然我們也有關於噪音管理的相應法律規定,就應該做到有法必依,以此倒逼民眾的規則意識和公德心。更需思考的一個問題是,廣場舞也折射出城市管理上某種瑕疵。放眼當下的大多數城市,商業化氣息越來越濃厚,公共空間日益萎縮,中老年人能夠活動的場所可謂少之又少。

而中老年人跳廣場舞從某種意義上說其實是一種剛性需求,這種衝突之下,大媽們在小區里“擾民”同樣是一種無奈之舉。在城市規畫的時候,開闢更多的公共空間和娛樂場所,當是政府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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