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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案一審被判死刑 行賄秘密恐將永遠消失

今天(5月22日)上午,湖北鹹寧市中級法院一審宣判,劉漢、劉維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周永康之子周濱交好的劉漢被判死刑,為周永康系列案件處置拉開了序幕。但有媒體人擔心,劉漢案行賄秘密恐將永遠消失,而涉案受賄的其他在位高官有可能逃避免受懲罰。 

劉漢案一審被判死刑 行賄秘密恐將永遠消失 中文網絡照片 DR
劉漢案一審被判死刑 行賄秘密恐將永遠消失 中文網絡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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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時,鹹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在7個審判法庭同時公開進行宣判,除了劉漢、劉漢弟弟劉維外,另有三人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判處死刑。

此外袁紹林、張偉、文香灼、曾建軍、黃謀、劉崗、曠小坪、鍾昌華、桓立柱九人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或無期徒刑。其他另有多人分別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分別被判處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德陽當地公檢法中級官員

劉學軍、劉忠偉、呂斌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三年、十一年,並處沒收違法所得;劉漢作為大股東的漢龍集團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億元。

根據新華社今天下午播發的通稿《蕩滌黑惡  寫在劉漢、劉維等36人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一審宣判之際》,庭審中,對多起命案的舉證質證,劉漢對指控及相關證據表示否認。

對熊偉被害案,他表示“從來沒有聽說過,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殺別人”;對周政被害案,他表示“和我無關,事前不知道這個事,事後也不知道這個事”;對於陳富偉等3人被害案,他表示“我根本不知道這個事,我是在事情發生以後在報紙上看到過,我懷疑是劉維乾的,我詢問過劉維,他否認了。”

起訴書指控,1999年初,孫曉東聽說王永成欲炸漢龍集團保齡球館,遂將此消息告知劉漢,劉漢指使孫曉東找人將王永成“做掉”。經孫曉東安排,2月13日,孫華君、繆軍、車大勇、李波、唐先兵、劉崗在凱旋酒廊將王永成槍殺。

新華社該報道稱,檢方宣讀了漢龍集團總經理孫曉東的證詞,指證劉漢涉嫌故意殺害王永成,這是全案中唯一指控他直接指使殺人的案件,如果罪名成立,他也將面臨最嚴厲的刑罰。

根據劉漢辯護律師張青松、宣東發布的辯護詞,律師認為,公訴機關對該起事實的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沒有排除合理懷疑。

律師認為,證明此起事實與劉漢有關的證據,僅有孫曉東的證言、孫華君供述和繆軍的供述,但其中直接指證的證據只有孫曉東的證言,而孫華君、繆軍都是聽孫曉東轉述,來源均出自孫曉東,均是傳來證據,不能排除孫曉東假借劉漢威望為自己一方泄憤從而犯罪尋求外界支持的合理懷疑。

劉漢及其律師傳召了作為控方證人的孫曉東當庭對質。新華社報道描述,孫曉東當庭證言,對劉漢是沉重一擊。

孫曉東清楚地指明了劉漢下達“做掉”指示的具體時間、地點。他還證實,事發後,在劉漢授意下,他安排實施殺人的被告人孫華君、唐先兵、繆軍等人去深圳,到劉漢的朋友範某某處躲藏,並分別給予了這些人獎勵。

劉漢向孫曉東發問:“我跟你說叫你去教育他,還是我跟你說叫他們去教育他?”孫回答:“你說叫我去把他做掉。”檢方據此提出:“這足以證實,劉漢已經承認孫某某向他彙報過王永成準備炸漢龍,而且對孫某某作了明確指示。”

法院最終據此認定劉漢故意殺人罪成立。不過,劉漢案,其死刑判決已早在預期之中,疑問在於,劉漢如果被處死,劉漢起家過程中護佑左右的官員榜,有可能將永遠成為不解之謎。

此前,《財經》雜誌曾引述應是中紀委調查人員的消息,除了周永康之子周濱外,劉漢的發家過程中,還曾行賄過多名高官,而這些官員很多官至省部,甚至至今還在檯面上活躍。

這些高官包括:原德陽市委書記、四川省政協副主席方小方;原阿壩州州委書記,現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黃新初;原雲南省委書記白恩培;原綿陽市委書記,現在海南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譚力;原河北省長季允石的太太鄧秀蘭,原內蒙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周德海等。

此前雲南曾傳出白恩培接受調查的消息,成都市委書記黃新初據傳已經向紀委退賠了“違紀”財務,而海南省常務副省長譚力則得到了家鄉在廣元的鄧家的力保,似乎均已驚險過關。

一位資深媒體人就感慨,“劉漢、劉維的死刑,法院審判還沒開始,就已經沒有疑問  看守所里的劉漢,自己也知道。至於二審,劉漢、劉維,也只可能是維持原判。我更關心的是:那些受過劉漢巨額賄賂,現在還在位的幾位副省部級大員們,真的就不要被懲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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