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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貪腐

江西趙智勇、雲南張田欣降級未移送司法引關注

今天(7月16日)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宣布了對四名高級官員貪腐案件的處分。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寧市委書記毛小兵、江西省委原常委省委秘書長趙智勇、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張田欣、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陽寶華分別被宣布開除中共黨籍。

2014年7月,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涉嫌違紀被開除黨籍。
2014年7月,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涉嫌違紀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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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中共高層對毛小兵、陽寶華的處分,除了黨紀之外,均有“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的後續司法追訴,而趙智勇和張田欣卻似乎已經不用面對司法的追訴。

根據中紀委網站的表述,“趙智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決定給予趙智勇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科員;收繳其違紀所得。”

而原本是中共昆明市委書記的張田欣,“經查,因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決定給予張田欣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一般而言,對面臨司法追訴的涉嫌貪腐的公務員,均有“雙開”,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前置程序。開除黨籍,從政治倫理上說,因黨是具有先進性的政黨,涉嫌貪腐罪錯的官員已經不能留在黨內,對此,網友則有不歡迎貪腐官員加入“群眾”的諷刺。而開除公職,則一般意味着即將很快進入司法程序。

根據中國的公務員法,一旦公務員被定罪,則必須開除,由於中共中紀委已經對趙智勇定下了科員,張田欣給了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的職級,因此可以基本確認,他們不會繼續受到司法追訴。

對官方這一處理,專註時政解讀的微信公號“察時局”做了分析,他們將此人為,至少最近十幾年來,這次官方首次對“嚴重違紀”的黨政幹部作出類似處理。

根據分析,對兩人進行免職前,中紀委約談過兩人,應是趙、張兩人在中紀委約談時,主動向組織坦白了所有問題,交出違紀所得款項,且兩人的經濟問題不算特別嚴重。在這種背景下,“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給予兩人寬大處理。

兩人的通報,意味着他倆的案件在紀委層面已經結案,辦理速度快,則說明辦理過程中沒有遇到太大阻力,案情也相對比較簡單。中紀委對兩人的通報中說,對兩人的“嚴重違紀”行為進行了“立案審查”,而不是“立案調查”。也就是說,中紀委未對兩人的違紀行為,收集證據,開展調查,只是進行了審查。

在對兩人進行免職前,中紀委約談過兩人,此後做出免職處理,沒有雙規。兩人能平安着陸的最關鍵原因,也應是兩人在約談中的表現起了關鍵作用。
一種可能是,他們主動向組織坦白了所有問題,交出違紀所得款項,且兩人的經濟問題不算特別嚴重。在這種背景下,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給予兩人寬大處理。

兩人都被“取消其副省級待遇”,意味着,兩人之前享受的副部級幹部相對應的秘書、用車、工資待遇、醫療、住房等所有待遇都取消,但兩人都還是公務員,趙智勇從降為最底層的科員,張田欣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即副調研員,也就是說,他們分別還可以領取科員、副調研員的工資。

嚴格而言,他們要去上班。但是,公開履歷顯示,趙智勇今年4月已滿59歲,張田欣今年7月滿59歲,按照公務員法,明年他倆都將退休。所以,實際上,預計地方組織部門將模糊處理兩人的任職安排,讓其淡出公眾視野,並逐步過渡到退休。

“察時局”認為,中紀委也通過兩人的處理給全國黨政幹部傳遞一個明顯的信號:如果確有腐敗行為、情節不是非常嚴重,但能主動向組織坦白、交代,並交出違紀所得,組織將給出政策,不追究刑責,做出“趙智勇和張田欣”式處分。

不過,仍有網友質疑,如果“趙智勇和張田欣”的涉案金額超過了刑法所規定的立案追訴金額,即便兩人有主動交代退賠,甚至交代他人犯罪事實等立功情節,最終檢察院可能做不起訴處分,在紀委辦案,檢察院未正式接手的情況下,直接由中共的紀律部門直接做出這樣處分,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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