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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奎德:中國朝野對法治的理解恐存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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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中共中央第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調是依法治國,會議已經持續三天了,今天我們連線採訪旅美學者陳奎德先生,請他為我們點評四中全會的依法治國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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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次四中全會依法治國這一主題的選擇?陳奎德先生表示:依法治國作為中共中央全會的主題當然還是第一次,但是依法治國的口號從中國共產黨那裡提出來不是現在提出來的,已經十幾年了,而且把法治寫進了憲法,依法治國要建立一個法治國家。

中國朝野對法治的理解恐存偏頗

但是,陳奎德先生指出:他個人覺得包括中國共產黨、包括很多國民很多人在內,對法治的理解恐怕還是有些偏差的。法治是法律的統治。目前中國宣傳的依法治國,給陳奎德先生的感覺是:雖說強調法律的崇高性,可都還是把它(依法治國)當成中國共產黨治理國家的一個手段、一個工具;但是法治它的含義不光如此,它是指法律的統治、是任何人、任何政黨都不能夠、不可以高於法律。法治不僅僅是以法律來統治老百姓、統治國民,更重要的是以法律來約束統治者,也就是說法治是對權力的限制,它首先是針對政府的,首先是執政黨、政府要守法。

所以在當下的中國,如果要講走向法治國家最重要的核心概念,目前的話就是司法獨立,律師業的自由。過去,實際上外交部的發言人在口頭上也承認中國是司法獨立的國家,是要推諉國外的一些追究,司法部門逮捕政治犯、限制政治自由的時候,他就說個是司法自由,要去問司法部門好了;但是,在真正的正式場合,在中共黨內,從來不把司法獨立當作真正的主題,而司法獨立是至關重要的,它涉及到對每一個國民基本權利保障的問題,所以法治不光是一個法律的概念,同時他也是政治的、社會的、文化的概念,包括了非常多的,所謂的人道主義傳統。

不要將法治和法家混為一談

陳先生指出:這裡特別需要強調的、或是說特別警惕的是統治當局經常把法治和中國歷史上的法家混淆。就是在文革後期,毛澤東本人也是非常推崇法家,而反對儒家的,這個顯赫的先秦學派叫法家,在秦始皇前後的中國以及在文革後期的中國,它(法家)成為政治主導力量,主導觀點的一個東西。這種所謂的法家正是最嚴酷的、赤裸裸的專治主義,它是人治,也就是說法律要嚴刑峻法、是作為統治者強調的刑罰,強調的是統治者手中的工具來嚴格地、嚴酷地控制社會、控制老百姓,而不是針對統治者的、特別不是針對政府的;所以它(法家)和現在普遍文明世界講的法治講的主要針對權利和政府,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所以這一點我要特別講清楚,法家政治造成了非常殘酷的、慘烈的後果,

現在這個共產黨提依法治國,本來是個好事情,就是把法律地位進一步提高。但是如果說真正的最高法律不能夠限制執政黨的行為方式,不能限制政府的權利範圍,那麼這個法治很顯然就像(中國)歷史上所謂的法家那種導致焚書坑儒、導致對民間的赤裸裸地鎮壓這樣一種東西的話,那是和法治的根本願意是完全背離的。

法律是否能高於黨委

對近期習近平的講話,其中包括各級領導幹部要依法辦事,任何人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等等,並提到強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陳奎德先生表示,話是說得很好,但是問題在於法律真的是不是能高於黨委。例如:眾所周知,共產黨內部有一個政法委,據說目前有呼聲要求取消政法委,因為實際上,中國的案件,特別是有關政治的案件,在判決之前是先判後審。先由政法委作決定,再到法庭上走一個過場,所以說完全是一個虛假的門面。

在真正的文明國家的審判,要經過論證雙方---原告和被告律師經過激烈的辯論交鋒,最後由法官量刑、陪審團作裁決……,總之有一套完整的程序,而且這個程序就是為了保證所有的機構、所有的個人、所有的政黨都不能高於法律。不能光靠口頭說尊重法律的權威,現在不能光靠口頭說,主要是看怎麼作。中國共產黨經常說一句話,查其言、觀其行,主要是觀其行,真正的行為方式是不是說執政黨,已經真正地尊重法律了,在法律的規定下活動,而不是超越法律。

開放‘言禁”:法治前進的關鍵一步

最後,陳奎德先生表示:中國共產黨,能以依法治國為題開這次會議,和以前比是一個進步,但是要真正作到依法治國,最首先的是要大家知道,依法治國所指的是什麼意思,是不是和文明社會的法治國家是一回事;如果是說不是一回事,我們要向那裡努力,那就要讓一些事情開誠布公,運行在陽光之下,那麼就會讓人這是看到進步,雖然有限,但是也是非常重要的進步,真正的開放“言禁”,那麼這將是法治向前邁出的非常關鍵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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