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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奠趙紫陽於世文被抓半年 律師呼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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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2014年2月2日)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家鄉,河南安陽滑縣的一處黃河大堤上,一群民間人士發起祭奠、胡耀邦趙紫陽,並緬懷六四死難者的公祭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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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下旬,於世文、陳衛夫婦,以及鄭州十多人先後因此事被抓,引起各方關注和抗議,該案也被稱為“鄭州十君子案”。
半年多來,在各方的抗爭呼籲下,於世文妻子陳衛、媒體人石玉、學者邵晟東、律師常伯陽等人先後取保釋放。目前,於世文作為主要發起人,仍被囚禁於鄭州市第三看守所,“十君子”中,還有董廣平和候帥三人在押。

據RFA的報道,該案曾有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親自批示:“固定證據,依法處理”,因此目前當地官方對該案似乎頗為謹慎。

此前,當地檢察院曾以證據不足為由,將該案退回補充偵查。近日,在第二次補充偵查之後,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又將於世文等人所謂尋釁滋事罪一案,再次移送至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有一種解讀是,如何“依法處理”,河南方面也無所適從,以退回補充偵查的技術手段,意在延長羈押時限,等待上層做出明確指示。

於世文家人表示,他患有先天性腦血管狹窄、高血壓,血粘度極高,不得不長期服用降壓藥及其他多種藥物,以對抗血栓和軟化血管。遭拘捕後,於病情更加惡化。

於的家人告訴本台,於世文曾兩次中風,一次是2012年11月初,一次是2014年7月初,即入獄後一個多月,之後的四個月都是在看守所醫院度過,在獄中缺醫少藥的情況下,再次中風並致癱瘓的可能性極大,家人對其處境非常擔憂。

12月24日平安夜前夕,於世文的姐姐和母親到鄭州市各政法機關,呼籲釋放於世文,併到鄭州市第三看守所為於世文存入生活費,助他度過寒冬。

當天,於世文的辯護律師張雪忠對承辦該案的鄭州市管城區人民檢察院發出律師意見書,建議對於世文作出不起訴決定。
張雪忠表示,閱讀卷宗可知,公安機關對於世文指控的所謂“犯罪事實”是:於世文等人事先購買買花圈等祭祀用品,製作祭祀所用的背景噴塑,並於(農曆正月初三),在河南安陽滑縣趙紫陽老家附近黃河大堤15壩處舉行“六四”公祭活動。

於世文等通過宣讀《公祭詞》等形式,“公祭六四英烈,緬懷耀邦紫陽”;隨後,於世文等人還將公祭現場照片予以公布,並接受媒體的電話採訪。警方據此認為,於世文涉嫌構成刑法第293條第1款第4項規定的尋釁滋事罪。

作為於世文的辯護律師,張雪忠認為,於世文的行為,並不構成中國刑法規定的的尋釁滋事罪。

張雪忠說,“死者為大”是中國人普遍而長久的觀念,正月初三祭拜亡故者亦是河南的民俗。鄭州警方僅僅因為有人依傳統習俗祭拜亡故者,就指控他們有犯罪行為,這不但是對法律的踐踏,而且也是對人倫的褻瀆。

首先,刑法第293條第1款第4項規定的尋釁滋事行為,是指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無事生非,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

於世文等人於2014年2月2日(農曆正月初三),在趙紫陽滑縣老家附近的黃河大壩邊舉行的公祭行為,依照當地的民俗悼念已故之人,是一種極為嚴肅和莊重的寄託哀思的活動,根本不是為尋求刺激而起鬨鬧事的犯罪行為。並且,於世文等人的公祭行為,是在僻靜的郊野,而不是在人員眾多的公共場所進行的,並未造成公共場所秩序的嚴重混亂。

其次,即便以依照兩高《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條第2款的規定,即所謂“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

於世文的行為,也不屬於這種擴大化解釋的“尋釁滋事”行為。姑且不論這種擴大刑法定罪範圍的司法解釋,其實已經違反了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則。

於世文等人在公祭活動之後,將活動照片發至網絡,或者就公祭活動接受採訪,都只是將確實發生過的事情予以公開,“既沒有編造虛假信息,也沒有明知是虛假信息而予以散布”,因此並不構成上述司法解釋規定的尋釁滋事行為。

張雪忠說,公安機關對於世文等人進行刑事追究,或許是因為公祭行為涉及“六四”這一“敏感”事件,以及胡耀邦、趙紫陽這些“敏感”人物。但無論這些事件與人物是否敏感,於世文等人依當地民俗拜祭亡故者,都不應以犯罪視之。

事實上,中國目前並無任何法律規定,禁止人們拜祭這些所謂敏感人物。“死者為大”,本是中國人長久以來的普遍觀念。哪怕是一些罪大惡極的人,在他們去世之後,人們都可以予以悼念和拜祭。

何況,“六*四”事件的死難者都是富於理想主義和犧牲精神的愛國學生;而胡耀邦、趙紫陽亦非罪惡之人,他們都曾是執政黨中共的高級領導人,至死仍保有中共黨籍。

張雪忠試着從政治利弊得失為當局分析解套:如果當局真的認為此案涉及敏感事件和敏感人物,那麼,司法機關就更不應該背離刑法的規定,去追究於世文等人莫須有的刑事責任    本來,於世文等人的拜祭行為,其社會影響本已消退,而一旦案件被起訴至法院進行審判,反而會引發更多的人去關注、討論這些敏感事件和敏感人物。

張雪忠最後總結說,於世文並無犯罪事實,應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他衷心希望檢察院,及時糾正偵查機關的不當指控,讓人們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正與可靠,避免出現使公義淪喪、讓法律蒙羞的司法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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