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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貪腐

中國貪腐有制度層面的問題

前南京市長季建業的受賄案,一月十六日在山東煙台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中國公訴機關指控季建業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約人民幣一千一百叄十二萬多元,摺合約一百八十萬美元。

中國高鐵貪腐案中一姐丁書苗被判刑監禁20年,罰款25億元人民幣 。
中國高鐵貪腐案中一姐丁書苗被判刑監禁20年,罰款25億元人民幣 。 中文網絡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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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學者﹑東亞統合研究中心執行長蔡翼最近撰文亞洲週刊算了一筆賬,認為季建業非法所得均攤到服務年數,每年所得還不到人民幣八十萬元,相當於每月人民幣六萬元的薪資,僅等於一個民間企業高階主管所得。

蔡翼提及,一八七零年至一九叄零年期間,美國政府官員的貪腐情況與今天中國相比也差不多。而英國哲學家羅素一九二一年在《中國的挑戰》一書中,就表示當時中國問題很多,其中嚴重的就是貪官污吏,而薪資不足以養廉是貪腐的主要原因。可見中國的貪腐從來並非僅僅屬於個人「道德操守」,更有制度層面的問題。

蔡翼表示,政府官員非法收賄絕對是不對的,季建業也已經在法庭上表示認罪。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一再強調「依法治國」,要把權力關到籠子里。但從職場角度來看,一個十分能幹的政府官員,期望他不領取高薪,不會受到財富的誘惑,才能算是好官,這基本上否定了人性本能對財富的渴望,也違反了職場「等價對換」的關係,這個問題尤其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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