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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律師尚寶軍:中共輿論導向文件不應是“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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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著名獨立記者高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一案,將於4月17日上午9點在北京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該案從去年4月24日高瑜和兒子失聯後,已經接近一年時間。其間,國際社會對高瑜案表示極大關注。在今天的《要聞解說》節目中,我們採訪高瑜辯護律師之一的尚寶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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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廣:去年11月21日,高瑜案在三中院不公開審理,高瑜在庭上否認相關指控。隨後,法院兩次申請延期宣判獲准,您作為律師,有沒有在最近見到高瑜女士?

尚寶軍:我差不多每個月都會去見高瑜,首先說她的身體健康情況:高瑜已經71歲,有不少老年病,高血壓,心臟病和美尼爾綜合症,經常犯病。去年4月剛抓她後的一段時間,審訊很密集,時間也很長。幾十次的審訊集中在一兩個月里,每天基本受審10小時,甚至更久,那時壓力非常大。開庭後的這半年來,她身體狀況只能維持一個不惡化的狀況,看守所每天給她吃降壓藥和治心臟病的藥,美尼爾病也算基本上是控制着吧。她說身體狀況還是很讓人擔心的,畢竟年紀大了。

法廣:有關高瑜的案情呢? 高瑜的案情受到關注是因為去年她被警方刑事拘留後,5月8日臉上被打馬賽克的高瑜在央視新聞節目中認錯、認罪。不過,高瑜後來表示,她為救兒子受到各種壓力,違心地做出有罪供述,她也否認犯罪行為。她現在的態度有沒有改變呢?

尚寶軍:沒有,沒有任何改變。關於上央視的事情,其實高瑜自己並不知道,所謂的錄像應該是偵查人員在審訊時錄下的,當時並未告訴她要把這放到央視上去播。高瑜後來知道此事還是我們告訴她的,她非常震驚。當時是把她和她兒子一起抓的,警方偵查人員告訴她你一定要配合我們,否則的話,會給你最親近的人員帶來麻煩甚至不利的後果。高瑜是在警方的脅迫威脅之下才做出這種所謂的有罪供述。

其實她的事情非常簡單,就是一件事情:說高瑜在2013年的6,7月份將一份文件傳遞給在國外的《明鏡》周刊主編何頻,就是這件事,非常簡單也很具體。高瑜當時出於不得已,而承認這個指控,但後來都一直予以否認,我上次見到她應該是三月十幾號,到現在為止,應該沒有任何變化。

法廣:她的罪名是“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但是中國共產黨關於意識形態的內部文件算不算“國家機密”呢?

尚寶軍:對此我們也辯論過,偵查機關是通過北京市保密局認定了這個所謂的涉案文件是機密級的國家文件,當然我們不同意這個結論,也申請向更高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保密局重新對這個涉案文件進行鑒定,包括它是不是“國家秘密”?以及是何種級別的“國家秘密”?中國有三種級別的機密:絕密級,機密級和秘密級。如果泄露的話,會有不同的量刑。

就算是鑒定出來,我們也不認為:一個中國共產黨對意識形態輿論宣傳所作的指導性文件,對主旋律的導向是屬於“國家秘密”的。

(高瑜多次獲得國際組織新聞獎,也曾兩次被捕,第一次是1989年6月3日由於“六四”而被抓。第二次是1993年10月被捕,次年被以“泄露國家機密罪”被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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