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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將郭玉閃“傳知行”工作列為“非法經營”罪狀

被抓捕半年多的NGO工作者郭玉閃將以“非法經營”罪名被起訴,根據北京市公安局的“起訴意見書”, 郭玉閃的主要罪狀則是多年以來公民社會方面的推動工作。

郭玉閃資料照
郭玉閃資料照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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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4月24日),郭玉閃的律師披露了北京市公安局就NGO“傳知行”被抓捕的兩人(郭玉閃和何正軍)所涉嫌的“非法經營”案的“起訴意見書”。

郭玉閃是傳知行的創辦人,法人代表,何正軍則是傳知行的行政部主管,兩人先後在2014年10月和11月被抓捕,於2015年1月3日被正式批捕,根據司法慣例,檢察院的正式起訴書將以警方起草的“起訴意見書”為基礎。

北京市公安局稱,經查明,自2007年3月,郭玉閃等人成立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諮詢有限公司(註冊地北京大學南門資源樓307室),利用德國博爾(應為德國海因里希.伯爾基金會,宗旨是為國際間的全球化與安全、環境與社會公正、民主與性別在社會中的地位等方面的對話提供平台)、德國諾曼(應為德國腓特烈•瑙曼基金會 ,簡稱FNF是德國一個與德國自由民主黨和國際自由聯盟有關聯的基金會,1958年由西德總統特奧多爾•豪斯創立,推廣自由民主的價值,以德國神學家腓特烈•瑙曼命名);美國CIPE(國際私營企業中心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Private Enterprise, CIPE),加拿大PI等境內外基金會、非政府組織和“美國使館”提供的資金。

警方稱,“傳知行”兩人針對中國稅制改革、教育平權、法制改革、社會民生等多個社會領域進行調研,撰寫相關領域調研報告及文章,在大學等社會場所開班演講會,編製演講稿文集。

“起訴意見書”稱,郭玉閃和何正軍負責將調研報告、文集“非法”印製成書籍,並進行發放。警方稱,2007-2014年,北京傳知行社會經濟諮詢有限公司印製“非法出版物”圖書1萬9千餘冊   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就此出具了“非法出版物”的審查鑒定書。

警方自稱,是在偵查郭玉閃涉嫌“尋釁滋事”一案中,“發現”了兩人涉及“非法經營”的事實的,這一說法應該是為了解釋一開始郭玉閃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的做法。

根據中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司法解釋,單位經營數額在15萬元至30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至10萬元以上的,經營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上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經營數額在50萬元至100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數額在15萬元至30萬元以上的,經營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5000張(盒)以上的,屬非法經營行為“情節特別嚴重”。

郭玉閃,男,1977年生,福建莆田人,公共知識分子,北京大學政治經濟學碩士畢業,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創始人,主要研究領域為民生、公共政策方面的管制經濟學分析,同時多年來一直倡導破除壟斷的管制改革。

2003年,郭玉閃和許志永、王彥等人一起做海淀區人大選舉推動,2004年,郭玉閃與許志永、滕彪建立NGO“公盟”,2009年,郭玉閃與許志永意見不合退出公盟。2007年3月,郭玉閃創立了智庫型NGO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
2012年4月,雙目失明的陳光誠在郭玉閃等人協助下,擺脫了軟禁他及家人的警察,設法來到了位於北京的美國大使館,最後陳光誠前往美國。

在2014年北京對NGO的打壓中,被拘捕的大多於與傳知行社會經濟研究所或立人鄉村圖書館有關。

對傳知行案,一位網友評論說,“非法經營得以謀利為目的。政治陷害這麼明顯,就是警告大家不能用境內外資金維護中國老百姓的基本平等權利。專治各種不服,寧願把法律當草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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