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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5名全球追緝貪官疑藏身香港 如何繩之以法費思量

中國與國際刑警最近聯手發出追緝百名中國外逃貪官的名單,其中有5名外逃貪官涉嫌躲藏在香港。香港輿論關心,香港警方是否執行中央反腐決定,配合國際刑警紅色追緝令,調查輯捕上述五名嫌犯。

中國5名全球追緝貪官疑藏身香港 如何繩之以法費思量
中國5名全球追緝貪官疑藏身香港 如何繩之以法費思量 中文網絡圖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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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香港正在為一國兩制如何選舉特首而輿情分裂,當局毫不猶豫與中央政府高度保持一致,但在是否輯捕引渡中國大陸外逃至香港的貪官問題上,回應卻不一樣。

據南華早報周五稍晚報道,中紀委公布百名通緝犯 藏在香港的5個怎麼辦?

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塗謹申表示,儘管逃犯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但香港警方並無義務去逮捕那5名相信正匿藏香港的疑犯。他表示,這取決於哪個國家正追緝該嫌犯,如果是一個與香港沒有遣返或移交協議的國家,就不會展開逮捕,除非該通緝犯在香港也做出犯罪行為。

中國政府4月22日公布了一份共有100名在逃通緝犯的名單,這份名單中公布了通緝犯的相關細節,包括受指控的罪行,以及據信已逃往的國家及地區。其中疑似逃往美國的有40人,加拿大26人,新西蘭與澳大利亞共10人。此外,其中5人相信藏身香港。

不過分析人士認為,逮捕行動現在進入了最艱難的階段。分析人士表示,在成功引渡這些嫌疑人之前,中國最高反貪部門仍有艱巨的工作需要完成。

雖然理論上所有的嫌疑人都受到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意味着每名通緝犯都受到追緝,各國也都可以監視逃犯的行蹤,並向中國通報,一旦在成員國境內被捕,就會被引渡回國。

但專家警告,國際刑警成員國逮捕拘留中國外逃貪官,在拘留期結束前,中國只有40至60天能夠採取行動。中國需要在限期之內,向那些國家提出正式引渡或遣返申請,並提交證據及法律文件。

中紀委表示,引渡通緝犯還有另一種方法,即向通緝犯所在國提供其犯罪證據,或以非法移民為由,直接或通過第三國將嫌疑犯遣返。

今年三月,中紀委網站發布文章,稱即使通緝犯沒有被遣返中國,中國政府也可向嫌犯所在國提供證據,根據當地法律將其起訴。

報道引述北京刑事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這些代替方法有其局限性,例如不同的司法體系對收集證據的要求截然不同。

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並無引渡協議。中國反腐追緝外逃貪官有可能止步於香港。中國如何運用其他司法手段追緝香港藏身的幾名貪官,正在引起香港媒體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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